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谢旭 2007-08-08 08:32:51
3.5万收费是合理的
崔女士的孩子考上了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择校生班,已经上缴了择校费3.5万元,代管费350元。“我想了解一下,择校费上缴后用不用缴学费,这个学费是第一个学期的学费还是高中三年所有的学费?还有3.5万是不是应该只交3万就可以了?”
记者联系上西湖高级中学校长,周校长表示,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应该是三年的学费家长都不用再缴了。择校生班3.5万的费用是由杭州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根据省厅文件的表述:“各地原一次性收取的择校费高于3万元的,按不高于原一次性收取标准执行;原一次性收取部分低于3万元的,合并后一次性收取的择校费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并不得超过原择校费合并计算的标准。”因此,3.5万的收费属于“原一次性收取的择校费高于3万元的,按不高于原一次性收取标准执行”,应该是合理的。
周校长同时表示,350元属于代管费,由市教育局核定,主要用于课本、讲义等学习材料的购买,实行“多退少不补”政策,不会再向家长收费。
中考失利不得择校
董先生也给我们打来电话,他的孩子今年中考失利,通过其他途径选择了到一所高中挂读。“我交了3.5万元的择校费,那学费还要再缴吗?”
董先生混淆了两种“择校生”的概念。杭州市区普通高中择校生班是纳入中考招生的,择校生班“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有意报读择校生班的学生在中考填志愿的时候需要将它填入志愿表,通过正常招生录取渠道进入学校。董先生的孩子因为中考失利挂读某高中,这种“择校”不是正常渠道的录取,也是杭州市教育局不提倡的。因此,无法享受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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