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网 2007-11-15 10:52:05
学生体质健康评分首次纳入升学成绩
本报讯(记者 程墨)湖北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7号文件)有了新举措。记者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该省日前出台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在全省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进一步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体育考试评价制度。
湖北此次出台的新方案较以往作了较大改革,首次将健康标准纳入升学考试范畴,并加大了体育成绩在升学中的分值权重,由30分增加到40分。该省规定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必考项目包括: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两项自选项目包括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和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等,每年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抽签确定。
在评分标准与计分办法上,该省规定,按照原始中考成绩计入升学总分的市、州,体育考试成绩按40分纳入升学总分。即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100分制标准评分后,再乘以40%,为学生体育考试分值;以等级制纳入升学评价指标的市、州,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100分制标准评分后,再评定为4个等级纳入升学评价标准,即A优秀(90分及以上)、B良好(75分-89分)、C及格(60分-74分)、D不及格(59分及以下)。
对于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40分计入考试总分;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医院的详细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体育总分的50%计分。
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黄俭指出,实施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是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对于加强学校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具有积极导向作用。它有利于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对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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