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考试院 作者: 2008-05-20 08:57:09
(2)以特长生身份报考招收特长生学校的考生,须将该校普通班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3)以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优秀生”)身份参加招收优秀生录取的考生(以下简称“招优”),需将“招优”学校普通班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4)符合条件报考“特色班”、“子弟班”的考生,须将该校普通班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5)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二中、清华附中、二十七中外交部子女班的考生,需将上述学校的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二十七中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报考五十五中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班的考生,需将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
(6)报考东城区宏志中学、崇文区广渠门中学宏志班、门头沟区大峪中学宏志班、房山区房山中学宏志班、朝阳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中宏志班、延庆县延庆二中宏志班的考生,需将上述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如要填报上述两所或两所以上的学校,则需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上述学校进行资格认定后,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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