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2009-02-26 10:51:29
《汉字部首表》在草案基础上进行的部分调整和增补:
◆根据《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的规定,“折”部的主部首由“乙”改为“乛”,“乙”定为附形部首。
◆“艸”改为“艹”,即将“艹”定为该部的主部首,将“艸”定为该部的附形部首。“辵”改为“辶”,即将“辶”定为该部的主部首,将“辵”定为该部的附形部首。
◆根据《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和《GB13000.1字符集汉字笔顺规范》,对原《草案》中部分部首的排序作出相应调整。
◆对25组同笔顺部首的排序作了规定,并给出与原草案的对照表。
◆所有的附形部首除在主部首后括注外,均按笔画数和起笔笔形顺序排在表中相应位置。
◆将序号为5的“乛”部的附形部首“亅”改为序号为2的“│”部的附形部首。
◆序号为5的“乛”部,增“乁”等13个附形部首。
◆序号为52的已部,增附形部首“已”和“巳”;序号为64的木部,增附形部首“朩”;序号为136的臼部,增附形部首“臼”;序号为148的“糸”部,增附形部首“糹”;序号为185的食部,增附形部首“飠”。
◆序号为164的龟部,其附形部首根据《简化字总表》的字形定为“龜”。
◆增加了《汉字部首表》说明和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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