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2009-03-01 14:04:33
200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意见近日公布。据介绍,今年的中招方案与去年基本相同,但也对部分内容作了微调,考生对此要有所了解,并有所应对。
提醒一:学校推荐、学生自荐只能二选一
今年中招的最大变化是将原有的“推优生”和“自主招生”办法整合为“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办法,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推荐(自荐)意见自主择优预录取,学生参加中考后正式录取。
往年,有很多学生、家长盲目参加多所学校的“推优生”、“自主招生”选拔,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优秀学生的学业负担。市教委希望,推优生、自主招生合二为一,能在这方面起到“减负”作用。
每所初中学校按照不超过符合2009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在籍在读初中毕业生总数的7%进行推荐,推荐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指标应达优良;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被学校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按公正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可填报两个志愿,按规定程序投档预录取。一个学生若享受推荐的名额,便不能再作为自荐生,两者选其一。
提醒二:“零志愿”填报应结合实际能力
今年继续实行“零志愿”招生政策。根据考生“零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录取由往年的1:1.2差额录取改为1:1等额录取。
往年,“零志愿”报考总会出现冷热不均的情况,一些考生填报志愿只是盲目推崇学校的“名气响”,而不是结合自己的实际学习能力和水平,结果自然不能如愿。专家提醒考生及家长,填报“零志愿”时,要根据学生自己的学业水平填报一个水平相当的学校。
提醒三:“择校生”填报须考虑家庭经济
2009年本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可继续按规定招收择校生,但今年这部分招生计划数有所下调,各校择校生计划从2008年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下调至15%。市教委对“择校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三限”规定。
在志愿填报时,“择校生”是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的,投档时与其他志愿一样,也是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被填报的“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该志愿,不得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学校志愿。因此,填报“择校生”志愿前,考生要根据家庭经济的实际承受能力慎重填报,因为一旦被录取,需要一次性付出一笔上万元的择校费。
提醒四:答题要注意规范,重视解题过程
今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科目与去年相同,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统一组织实施。不同的是,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等4场考试将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往年本市实行全市统一命题、分区阅卷、分区录取,由于个别区县在阅卷时把握阅卷标准存在差异,可能对“零志愿”、跨区招生产生一定影响,造成同分进校的不同区的考生实际水平有差异。实行网上阅卷,可以减少区县之间的评分差异。
实行网上阅卷,就要求考生答题时更要注意规范。为了确保机器阅卷时扫描正常,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而非选择题部分则应该使用黑墨水钢笔或黑色水笔。在日常测验考试中,学生要养成在规范区域答题的习惯。除此之外,专家特别提醒考生要注重解题过程的规范和解答过程的完整。有很多学生认为只要解出题目的答案就万事大吉,其实只要是有过程的解答题,过程分比最后的答案要重要得多,不要题目会做,却因为过程不严密或没有而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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