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2009-04-09 10:40:29
湖北省教育厅下达2009年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宜昌今年普高招生21522人,其中优质高中(含省级示范高中和市级示范高中)招生16196人,这意味着升入普高的学生中,75%可读“重点”。其他普通高中招生5326人。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稳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保持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2009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为42.3万人。
湖北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要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要改革高中招生办法,建立和完善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制度,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
普通高中招生要实施“阳光工程”,按照相关要求在湖北中考招生网等媒体发布招生信息,做到面向社会“七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办法、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等)。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突破“择校生”(或“三限生”,下同)比例,全省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市(州)级重点(示范)高中、一般高中招收的“指令计划生”比例分别不得少于本校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70%、80%和90%;招收的“择校生”比例分别不得高于本校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30%、20%和10%。各普通高中要在指定范围内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一律不得面向全省招生。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不得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本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再调整,确需调整须报省教育厅审批。此外,省教育厅还强调,各地要加快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步伐,适时调减一般普通高中数量。自今年起,各地原则上不得批准设立新的普通高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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