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2009-04-10 12:55:37
《秦皇岛市200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近日出台,明确规定,省级示范性高中70%的公助生招生指标将按比例平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学科竞赛成绩一律不予加分。
名额分配生比例提高到70%
根据《方案》,各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和名额分配生两类。今年秦市将调整政策,规定各县和市区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要将70%的公助生招生指标(去年是60%),依据本县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的在校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实行分校录取。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各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即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初四)年级三(四)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的学生;对正常转移学籍、休学以及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名额分配生资格认定,各县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关细则。
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名额分配生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各县区(城市市区由市教育局负责)要按照统一划定的各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分配指标数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部分初中学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可由各县区(城市市区由市教育局负责)教育局收回,转为面向本地的统招生招生计划。
学科竞赛成绩一律不予加分
《方案》规定,秦市将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学校要及时将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名单、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分值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为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升学的权利,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非考试内容不得擅自删减
因为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实行“两考分离”,所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县区、本校2009年三(四)年级学生全部按时完成学业,并毕业考试。严禁给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指不得歧视、排挤后进学生,不允许以任何拒绝学生参加中考。
同时,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乱编滥印各式的复习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考、让其提前毕业离校;不得进行名目的区域性升学模拟考试;不允许高校未经批准自行招收新生,也不允许高校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性纸笔测试新生。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不得以任何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公布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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