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09-05-05 09:09:21
汇款事实是否存在?
4月21日,在成都理工大学,记者首先找到其中一位知情人。他曾经负责与武书连联络,并参加过接待工作。他肯定地告诉记者,2004年武书连来校后,确实给他打过款,数额“可能是5万”,但“记得不一定准确”。
这位知情人介绍说,当时“武书连提出,做大学评价研究和讲课需要成本,同时也希望能把这个研究完善深化下去,所以希望学校能给些赞助费支持一下。”“武书连开价后,我觉得比较贵,于是和他讨价还价。”“武书连说,他在别的学校讲课也是这种模式,鉴于成都理工大学是西部高校,在价位上有所优惠。”
该知情人透露,对于武书连最终提出的费用,“学校经过讨论后决定同意。”随后,武书连于2004年5月第一次到校作报告。他走后,经校领导同意,将费用汇给了武书连。
对于知情人的叙述,学校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曹俊兴并未直接表态,只是一再强调,“有些情况我可能是知道的,但是不能和你们说……因为这个事情牵扯到学校,而且也不是我经手的”。随后,他查阅工作记录,证实武书连确实曾两次来校作报告,时间一次是2004年5月23日—25日,一次是2006年5月17日—19日。
4月24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成都理工大学,准备采访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但是连续寻找7个人,都因各种理由未能如愿。终于在下午,见到了校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孙明清和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京美。两人均证实有过此类费用支出,但支出项目不能确定,可能是“课酬或咨询费”。
孙明清表示,她只负责预算,而这笔支出“没有列入预算”。
刘京美没有回避记者的问题。她表示,校纪委曾收到过类似的举报信并介入调查过,但接受调查的人表示,支付的是“咨询费”,“第一次数额是3万”,“第二次也是几万元”。由于数额在校长职权可支配范围之内,且无证据表明相关领导从中牟取私利,因此,纪委也未深究。当记者对两次汇款支付名义和数额提出质疑时,刘京美表示自己也未看到过原始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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