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2009-08-13 13:44:43
暑假期间,学生打工的越来越多,然而,勤工俭学不受《劳动法》约束
又到了暑假,许多留校的学生开始了他们的打工生活。一些家境贫寒的学生,往往会抓住这样的机会减轻家庭负担;而对于更多的学生来说,利用打工的机会接触社会,实践自己的专业技能才是最主要的。
据了解,目前,学校除了为一些贫困学生设立特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外,一般不鼓励在校学生打工,特别是外出在社会上打工。而社会上正规的暑假短期人才市场也很少。一走出学校,不熟悉社会情况,许多大学生在打工过程容易上当受骗。那么,大学生们暑假打工需要注意什么呢?
法律界人士指出,学生暑假打工要注意以下几点:最好通过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亲友、师长介绍;在没有确定公司的正当性和自己是否合适前,绝对不要把身份证、金钱等交给对方;不要随便在合同等文件上签名,签名前一定要看清楚条款;遇上广告中强调待遇优厚、工作轻松的,要特别小心;有的公司只有电话而无名称,也应当注意;去面试、应聘时,最好有同学、亲友陪伴。
如何在暑假打工期间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在打工时,要注意所从事的工作是否有违法的行为,是否有危险性,是否有劳动保险,公司是否稳定,证件切勿随意让人使用,同时应当事先和打工单位谈好薪金、工作时间。
有一点暑假打工的学生务必要小心:勤工俭学不受《劳动法》约束。按劳动部有关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约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在校生如在勤工助学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也不能定性为工伤。因此,法律界人士提醒暑假打工的学生们,应与用人单位在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在有协议的条件下,如发生报酬上的争议或伤亡事故且协商不成,方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起诉,或请求根据民事伤害赔偿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在订立打工协议时,要提防以下几种合同:口头合同,因为无字据为证,一旦发生利益纠纷,学生利益很可能受损;一边倒合同,合同内容偏向用工者;简单合同,内容简单、含糊,缺少必要的细节约束;生死合同,要求打工者“工伤自理”,这明显不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抵押合同,要求打工者把一些证件、财产抵押给用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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