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2009-09-10 17:45:30
【1949——197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这是一次由中国共产党发起并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人民团体代表参加的,协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事宜的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有:中共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解放军、全国总工会、青年团、全国妇联、学联以及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宗教界等方面代表662人。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少数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并为新中国的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教政策、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制定了总原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施政纲领,是团结全国人民建设新民主主义中国的大宪章,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以前,实际上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不再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但作为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并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对外交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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