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考试报 作者:安京京 2010-05-21 09:33:46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日前从市教委获悉,2010年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推荐、评选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普高在校生可提出申请。
凡在2007年9月1日以后正式入学,在校期间品行良好、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学业成绩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良,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子女、享受社会优抚待遇的临时救助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以及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子女等普通高中在校生,都可申请报名参加评选。现已在北京宏志中学、广渠门中学“宏志班”及其他区县举办的“宏志班”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不再享受此政策。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可免缴当年学费。
据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北京市普通高中宏志奖学金名额为3500名。其中,东城、西城区各40名,燕山70名,石景山、门头沟区各110名,丰台区150名,崇文区160名,海淀、宣武区各180名,朝阳区190名,怀柔、昌平区和密云县各240名,延庆县250名,房山、大兴等5区各260名。评选自4月28日开始,至6月28日结束。
评选名单将全校公示。学校填写《2010年北京市宏志奖学金推荐、审批表》,并在“学校推荐意见”栏中对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情况写出鉴定意见,同时要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作简要说明。
各高中校及各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申请此项奖学金,各区县要将《管理办法》传达到辖区内每所高中校和每位高中学生,并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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