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考试报 作者:安京京 2010-05-25 09:28:51
北京考试报讯:一位初三家长近日致电本报提出疑问:在咨询过程中,有的学校说“只有将该校填为第一志愿才能被录取”,可在简章上又找不出相关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对此答复说,中招录取“分分清”。除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限报第一志愿的学校(专业)外,对其余学校的志愿顺序未作限制。
据了解,往年有的学校强制要求考生将本校填报在第一志愿,部分考生家长认为如果不按学校要求填报志愿,将不会被录取,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除了宏志班等几类要求填为第一志愿的学校(专业)外,考生只要综合考虑自己的情况,合理填报志愿即可。
中招录取的原则是首先把全市参加中考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由文化课考试分数、体育考试分数和加、减分3个部分组成;其次由计算机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未处理完上一个考生的信息之前不会转到下一个考生。对每个考生而言,计算机会从其第一志愿至第八志愿依次检索,直至被某一个符合条件的志愿学校、专业录取或都未被录取才转向下一个考生。
如考生甲中考总成绩530分,考生乙中考总成绩529分。先录取考生甲,从考生甲的第一志愿开始,依次检索到第八志愿,其中够哪个志愿(专业)分数就被哪个学校录取。等考生甲录取完后,才开始检索考生乙的志愿。也就是说,考生甲的最后一个志愿也要比考生乙的第一个志愿优先录取。
市中招办有关负责人说,能否被学校录取与考生填报该校的志愿顺序没有必然联系,而是取决于自身分数的高低。家长、老师和亲朋可以在考生填报志愿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建议,但不能限制、强迫或代替考生填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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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填报在第一志愿学校(专业)
(1)享受直升待遇的市级三好生,在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需将本校高中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2)以特长生身份报考招收特长生学校的考生,经测试合格后,需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3)被确定为“优秀生”的考生,需将“招优”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优秀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4)符合条件报考“特色班”、“子弟班”的考生,需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5)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二中、清华附中、二十七中外交部子女班的考生,需将上述学校的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二十七中可作为连续填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身份报考五十五中外交人员服务局子女班的考生,需将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
(6)报考东城区北京宏志中学、崇文区广渠门中学宏志班、门头沟区大峪中学宏志班、房山区房山中学宏志班、朝阳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中宏志班、延庆县延庆二中宏志班的考生,需将上述学校宏志班专业作为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如要填报上述两所或两所以上的学校,则需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
(7)报考北京四中道元实验班、一零一中学文科实验班、十一学校科学实验班和北师大实验附中理科实验班的学生,需将该班填为第一志愿第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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