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周宇 2010-06-03 13:50:01
京华时报讯:国家发改委昨天表示,针对一些地方向学生和在园儿童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乱收费问题,发展改革委已发出《关于严禁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严禁学校、幼儿园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严禁各地违规出台收费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政策,不得违规审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得以安全设施升级、配备安保人员为由,向学生、在园儿童收取任何费用。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对已出台的教育收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律废止,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全额退还学生家长。
《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收费的监督检查,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查处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乱收费行为。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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