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时报 作者:林江丽 郭菲 2010-06-04 10:54:27
济南时报讯:无论是初二学业水平考试还是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我市都定下了不可轻触的“硬杠杠”。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要求,不要因大意违规影响考试。按照要求,用红笔或铅笔答卷(铅笔画图除外)、作弊雷同试卷等都将会导致考生试卷被判零分。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考生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形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试卷将扣10分。考生答题一律使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圆珠笔。考生如果用红色笔或铅笔答卷(铅笔画图除外),试卷将判零分;考生如果用蓝、黑色笔答卷,但用红色或铅笔改动,其改动部分也将不得分。
考生在考场内要遵守考场秩序,考生在考场内吸烟或喧哗,影响考场秩序,除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将其试卷扣20分。批评教育无效者,其试卷判零分。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初三考生将取消当年升学资格。提前答卷或考试结束仍继续答卷,被警告一次者,试卷扣20分,两次者扣40分;警告两次仍继续答卷者,试卷判零分。
为保证公平公正,我市将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作弊行为进行严查。按规定,在考试中,交头接耳或偷看他人答卷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将其试卷扣20分。批评教育无效者,其试卷判零分。考生夹带资料、小抄(包括书写在身上的小抄)或携带手机(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一经发现,其试卷判零分。抄袭他人答卷、传递纸条或有意将自己答案交他人抄袭者,其试卷判零分。试卷交上后,经阅卷领导小组审定,确属作弊雷同卷,其试卷皆判零分。考生互换试卷、互换考号、替答试卷或接受场外答案作弊者,其试卷判零分。
另外,对冒名顶替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初三考生将取消当年升学资格。如果顶替者是在校学生,将给予纪律处分,是在职职工的,将通知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