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 2010-09-25 10:38:20
近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对于家庭贫困的中职学生,每年可申请获得1800—2000元不等的补助。
《通知》规定,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制两年以上的在校学生。技师班及高级技工班、短期培训班学生和未按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安排参加学习和实训的学生不享受资助。
资助的范围包括学费资助、生活费资助和住宿费资助,我市将按照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人数的30%核定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人数,分区域确定对各区县(自治县)的资助比例,适当向贫困区县(自治县)倾斜。补助标准为国家级和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2000元,达标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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