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合 2012-02-20 10:47:06
浙江丽水云和县2012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各初中学校:
根据《丽水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丽教基〔2011〕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2年我县初中毕业生学业体育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试对象
全体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参加升学考试的往届生。
二、测试项目
男生:1000米(必考);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掷实心球(应届生三选一,在外地就读学生和往届生三选二)。
女生:800 米(必考);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掷实心球(应届生三选一,在外地就读学生和往届生三选二)。
三、计分方法
体育成绩总分为30分,包括学生的平时成绩和考试项目成绩。学生平时成绩满分为10分,由体育课成绩、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情况组成。考试两个项目每项满分为10分。最后以平时成绩和实考成绩之和计入学业考试总成绩。
四、免考办法
1.经体育主管部门认定持有效证件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运动员,可以申请体育免试,成绩按满分30分。残疾学生凭残疾证或学校证明(校长签字) 可以申请体育免试,体育总成绩记24分。伤病学生凭县人民医院证明,每免试一项记6分。
2.在县级及以上田径运动会中获得比赛项目前六名和其它县级及以上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三名、个人项目前六名的学生可申请单项免考,免考项目以满分10分计(非耐力项目不得替代必选项目)。如两项以上获奖符合以上规定的,其中一项为耐力项目(800米以上)或游泳项目的可同时申请两项免考,总分按20分计。
五、报名办法:
初三应届学生均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正式报名时间为10月17日至19日下午5时截止。
在外地学校就读,要求返回原籍参加初中毕业考试的考生和往届生须本人到县招考办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7日(详见云和籍在外县就读回本县参加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及往届生报名须知)。
六、考试时间
第一次安排在2011年11月8、9、10三天完成。
第二次安排在2012年3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考生对第一次考试成绩不满意,可在县教育局安排的第二次考试时间再次报名参加考试;考试项目可重新选择,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可报一项或两项。最终成绩分别取两次考试中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的最高分计入总分。
学生的平时成绩的评定请各校于2012年3月底完成并上报县招考办。
七、其他
1.将学生平时体育成绩、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和体质健康测试情况计入学业考试总成绩已实施多年,各校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按照附件3《体育考试平时成绩评分细则及评分办法》,根据有利于推动初中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的原则,认真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既做到公平、公正,又能促进学生保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绩由学校综合测评小组集体评定,评定结果必须在学校或班级公布,接受师生的监督。教育局届时组织人员进行督查。
2.各校要高度重视考试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望各校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进一步明确体育考试的意义,及早周密安排,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2.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项目测试规则;
3.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平时成绩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及评分办法;
4.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平时成绩登记表。
5. 云和县初中毕业生免予体育测试申请表;
6.云和籍在外县就读回本县参加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及往届生报名须知
二O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1
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项目测试规则
附2
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项目评分标准
附3
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平时成绩评分细则及评分办法
附4
云和籍在外县就读回本县参加2012年
附1: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项目测试规则
1.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专用测试仪.
(2)测试要求:不穿钉鞋(胶钉鞋),两脚自然开立在起跳线后,原地两脚同时起跳,不得垫步和小跳。动作完成后向跳跃前方任一侧走出测试场地。每人连续跳三次,记录其中最远的一次有效成绩。
2.掷实心球
(1)场地器材:4米宽、20米长的平地一块,质量2千克实心球。皮尺、抹布等。
(2)测试要求:在投掷线后身体正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须双手持球在头上方,原地向前过头顶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和超线;前脚掌不能离地或移动。每人试掷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的有效成绩。丈量成绩以球着地点后沿至投掷线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
3.引体向上(男生)
(1)场地器材:高单杠(单杠高度,以考生直臂悬垂脚尖不触地为准),单杠下须有垫子或沙坑。
(2)测试要求:双手正握杠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用力引体,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接着加复到开始姿势后继续引体,按此方式反复进行。每人测试一次,记录引体次数。测试中裁判应明确宣报测试学生引体的有效累计次数。
4.仰卧起坐(女生)
(1)场地器材:体操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秒表等。
(2)测试要求:仰卧于垫上,两腿屈膝稍分开,大小腿屈成90度,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人压住两踝关节处(不得使加任何外力帮助)。起坐时,收腹抬上体前屈,以两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继续仰卧至两肩触垫,接着做下一次动作。记取一分钟内完成的次数。测试时裁判应宣报考生有效完成的累计次数。一经出现不规范的动作该次不计。
5.800米跑(女生)、1000米跑(男生)
(1)场地器材:25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考前须准确丈量。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地面要平坦、结实、不滑。
(2)测试要求:10人一组,不穿钉鞋,用站立式起跑,抢跑三次者成绩作零分,每人测试一次。每组考生须佩带字迹醒目的小号码,当每组跑完全程即召回测试学生,宣布所跑成绩。
附2: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项目评分标准
分数 | 1000米 | 800米 | 引体向上(次) | 仰卧起坐(次) | 立定跳远(米) | 掷实心(米)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10 | 3′45″ | 3′35″ | 10 | 48 | 2.38 | 1.92 | 9.40 | 6.50 |
9 | 3′55″ | 3′45″ | 9 | 44 | 2.31 | 1.86 | 8.80 | 6.10 |
8 | 4′05″ | 3′55″ | 8 | 40 | 2.22 | 1.79 | 8.00 | 5.60 |
7 | 4′15″ | 4′05″ | 7 | 36 | 2.11 | 1.68 | 7.20 | 5.10 |
6 | 4′30″ | 4′20″ | 6 | 32 | 2.00 | 1.57 | 6.40 | 4.60 |
5 | 4′45″ | 4′35″ | 5 | 28 | 1.89 | 1.46 | 5.60 | 4.10 |
4 | 5′00″ | 4′50″ | 4 | 24 | 1.81 | 1.38 | 5.00 | 3.80 |
3 | 5′10″ | 5′00″ | 3 | 22 | 1.73 | 1.30 | 4.40 | 3.50 |
2 | 5′20″ | 5′10″ | 2 | 20 | 1.65 | 1.22 | 3.80 | 3.20 |
1 | 5′30″ | 5′20″ | 1 | 18 | 1.57 | 1.14 | 3.20 | 2.9 |
附3:云和县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平时成绩评分细则及评分办法
一、评分细则
1.学生体育课成绩总分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及格2分。
2.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总分为2分,出勤率98%以上2分,70%以上1分。
3.体质健康测试总分为4分。达到及格及以上为4分,不及格为2分。
二、评分办法
1.各初中必须建立体育考核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参照评分细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给每位考生测定准确的分数,并建立完整的测试档案。
2.建立公示制度。要求各校将评定内容、方法及评定结果的使用等向学生明确说明和解答。评定结果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
3.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如果学生、家长、教师对评定过程中有异议,可向学校测评领导小组提出举报和申诉,如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向县教育局举报或申诉。
附4:云和籍在外县就读回本县参加2012年
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及往届生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二、报名地点:云和县招考办(城北路1号)
三、要求:携带户口簿;应届生交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往届生交验毕业证书;现场数码摄像,现场录入信息,交费。
四、11月8日参加体育考试。符合体育免考及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交相应的证件及材料。
咨询电话0578—512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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