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2012-02-20 15:11:34
廊坊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廊教研〔2011〕5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市属中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河北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要求,2012年我市将继续进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严格按照《廊坊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另发)中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制定出本县(市、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尽快做好体育考试前的准备工作。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学生体育活动的管理,要在安全场所内进行体育锻炼,并有专人负责组织,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做好考生的考前体检工作,各县(市、区)体考办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考生在身体素质考试前进行体检,尤其是对心肺功能的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以防考试期间出现意外事故。经体检合格后,才能参加体育考试,如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免考或缓考。
对于患有心脏病等严重疾病的考生,劝其申请免试,并通知其家长。各学校要下发《体育考试考生家长知情同意书》,经家长同意并签字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学校要进行备案。如果不按要求执行,出现事故将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四、各县(市、区)体考办要认真组织监考队伍,选定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并进行严格的培训,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地完成考试工作。要严肃考风考纪,要把握好考试的每个环节,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于违纪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五、加强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特别要注意交通、车辆、饮食卫生等安全。各单位要制定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对安全工作不得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要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2.要根据体育考试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运动强度掌握、自我保护等知识的教育和指导,引导和教育学生科学锻炼身体,正确对待体育考试,实事求是,不隐瞒疾病。
3.加强对考务人员安全事故防范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处理一些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
4.有关部门要保证考试所需要的物质条件,考场及考试器材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护设备,并与当地医疗救护机构保持联系。
5.在交通不便、考生分散的农村地区,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考场,采取有效措施,方便学生就近考试,确保学生安全。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2年2月15日前
考试时间:2012年4月10—20日,具体时间自行安排。
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个考试单元进行补考。
考试成绩数据务必于4月26日前上报市体考办。
七、体育考试项目及分值:
考试项目:立定跳远、掷实心球、800米(女)或1000米(男)。
总分:40分。其中:立定跳远(12分)、掷实心球(13分)、800米(女)或1000米(男)(15分)。
廊坊市教育局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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