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2012-02-20 15:40:56
日前,马鞍山《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根据方案,今年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应(历)届毕业生,将于4月24日至27日在马鞍山市二中参加体育中考。
体育中考满分为30分,成绩既按其实际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因伤、病或意外事故以及女生生理期可申请延期考试。
方案规定,今年体育中考男生必考项目为1000米,女生必考项目为800米,男女生选考项目均为排球垫球、50米、跳绳、投实心球任选两项。单项满分均为10分,三项累计满分为30分。体育中考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步进行。马鞍山市区应届在籍初中毕业生在本校报名,历届生在雨山区教育局报名,同时在考试成绩表“备注”栏内注明“历届生”,在外地借读的应届生在花山区教育局报名,同时在考试成绩表“备注”栏内注明“外地借读”。
据悉,马鞍山2012年中考体育成绩既按其实际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的实证材料。学校参考等级标准为:25-30分为A等级、19-24分为B等级,12-18分为C等级,12分以下为D等级。方案同时还规定,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此类考生可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马鞍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批后,报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可予以免试。
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在学校公示后方能生效,并存入学生档案。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满分计入考试总分。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必须有医院的详细诊断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体育总分的70%计入考试总分。
此外,因伤、病或意外事故以及女生生理周期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并由所在学校在4月20日前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办毕,逾期原则上不再办理。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证明和市教育局批准后于5月7日在市二中统一进行考试。在考试期间,因突然受伤或出现身体不适的考生未能完成全部项目考试的,与中考文化课考试同等对待,能考几项计几项成绩,未完成的项目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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