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叶子静 2012-03-05 10:24:31
3月1日,市教育局下发了今年中考体育的具体办法,明确体育考试在4月中下旬分批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缓考或者享受加分政策。
根据要求,全市所有参加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统一体育考试。体育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过程管理考核成绩30分,目标效果测试成绩15分,最后以实得分相加计入升学总分,满分为45分。往届考生的体育成绩,按目标效果测试的实考分数 ,每项满分15分,以实得分计入升学总分,满分为45分。考试初定于4月中下旬开始分批安排。考生或考务人员有作弊行为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考务人员进行批评或行政处分。
属市内四区户口,但在市内四区以外其他区市就读回市区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如果已参加当地体育中考,当地的考试又经过市教育局验收合格的,其成绩有效,不需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其他考生按照往届考生办法执行。
同时,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其升学体育考试的分数,按满分45分计入升学总分;平时能参加体育活动,但因突发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原因,一周内确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也可申请免考,其升学体育考试的分数 ,按升学考试15分的60%(即9分)连同学校的过程管理考核得分相加,计入升学总分,往届、外地回青此类免考学生,其体育成绩按升学考试满分 45分的60%(即27分)计入升学总分;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等疾病不宜长跑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单项免试,该项成绩按照60%计算,记3分;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冠亚军的主力队员,可由本人申请提出免考,体育成绩按满分算。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的当天申请办理缓考,可缓期一周进行。出生年龄低于正常毕业生年龄段2周岁者,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的实际年龄标准评分。
此外,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体育特长生在市级以上相关体育项目比赛中的成绩,或优秀运动员在市级以上运动会比赛成绩可作为加分条件,满分仍为15分。但有效成绩需是在2010~2012学年度内取得的成绩,且运动员已按青岛市《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赛前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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