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水晚报 作者:叶子静 2012-03-29 10:57:54
体育考试必考中长跑和立定跳远
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免考或缓考
衡水晚报讯(记者姜长淼)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于4月15日至30日举行。体育考查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即:体育课成绩、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身体素质测试三部分),以满分3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其中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立定跳远要作为必考项目。考生体育考试前体检合格者可参加体育考试,如体检不合格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免考或缓考。
三类学生可免考
因残疾、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身体素质测试部分按满分的70%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因临时伤病(骨折、心脏病、高血压等不宜剧烈运动的伤病)申请免考的学生,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身体素质测试部分按40%计分(不能免试单项)。
免考须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免考申请,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校长签署意见,学校审核批准,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免考学生申请及批准材料要存入学生档案,免考名单要在学校公示。
缓考只有一次补考机会
因临时伤病、女生月经及各种原因不能按计划参加考试的考生,经学校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一次性补考(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并以此补考成绩计入考生中考总分。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意外中断考试,须由相关考务组写出报告,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可予以相关考生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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