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 作者:叶子静 2012-07-13 16:33:40
2012年市辖区普通高中招生填报志愿与录取工作于7月15日开始。目前,普通高中招生各批次填报志愿与录取工作进展平稳有序,社会反映良好。为进一步实施中考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让考生、家长充分了解招生填报志愿与录取程序,帮助考生和家长防范“招生陷阱”,市招生考试院对考生填报志愿和录取流程进行解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填报志愿及录取流程:
1.考生填报志愿流程
中考考生在填报志愿批次内,凭本人中考准考证原件(报特长生的考生须持特长成绩单),根据自己的志愿和学业成绩等级,到北海市第一中学、北海市第三中学、铁山港区南康中学、铁山港区营盘中学、银海区福成中学五个志愿填报点进行志愿填报。考生每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填报完毕,可通过各志愿填报点的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电话查询等方法了解本人在所报学校的报名排位情况,如自己的排位在所填报学校的招生计划内,在本批次志愿报名结束后,招生学校和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等级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自己的排位不在填报学校的招生计划内,则在本批次志愿填报结束前,尽快更改所填报的志愿,避免落选。
2.招生录取程序
每批次填报志愿结束后,招生学校和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等级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的总成绩等级相同时,学科成绩高等级数量越多,排位越靠前,优先录取;当考生的总成绩等级相同,学科成绩高等级数量也相同时,按学科成绩次一等级数量越多,排位越靠前,优先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学科成绩各等级数量也相等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的顺序,单学科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先予录取。
体育、美术、艺术(其它专业)、科技创新等特长生的录取,在招生学校的统招生或择校生最低录取总成绩等级的下一个等级内,按考生特长测试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为统招或择校特长生。
北海市招生考试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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