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 作者:叶子静 2012-10-19 11:26:36
莫言从事创作的动机及经历,很使我们想到三十年代乡土文学大师沈从文。沈来自闭塞落后的湘西,少小从军,转战西南。尽管客观环境动荡不已,这位汀西少年对文学依然一往情深。在二十岁那年,他离开军队,远赴北京。再经过几年锻炼,他要凭着对故乡风物的追溯,倾倒一辈新文学读者。我们今天论现代乡土文学的茁壮,也必自此始。
或有识者要指出,莫言的小说瑰丽曲折,与沈从文那样清淡沈静的作品,其实颇有不同。的确,谈论沈从文的当代伟人,汪曾祺、阿城、何立什,用至早期的贾平凹才更有可资比照之处。但我却以为尽管莫言与沈从文的风格、题材大相径庭,两者在营造原乡野,化腐朽为神奇的抱负上,倒是有志一同。湘西原是穷乡僻壤,在沈从文的笔下竟以焕发出旷世的幽深情境,令人无限向往低徊。而面对高密的莽莽野地,莫言巧为敷衍穿插,从而使一则又一则的传奇故事于焉浮现。
更重要的是,沈从文写湘西,总已意识虚构与现实、遐想与历史间的微妙互动。在他的《边城》一侧,《长河》之畔,早有无限文学地理的传承;湘西相传《楚辞》屈原行吟放歌的所在,更是陶潜桃花源的遗址!原乡的情怀与乌托邦的想象,不能再分彼此。无独有偶,莫言写高密东北乡,不曾忘记他的神思奇想也是其来有自。离高密数百里路的淄川,就是《聊斋志异》作者薄松龄的故乡,而我们都知道《水浒》英雄的忠义事迹,起源自南宋山东。就此来看《红高粱家族》中的铁马金戈,或《神聊》系列中的鬼怪神魔,莫言私淑前人的用心,可以思过半矣。现代中国文学有太多乡土作家把故乡当作创作的蓝本,但真正能超越模拟照映的简单技法,而不断赋予读者想象余地者,毕竟并不多见。莫言以高密东北乡为中心,所辐辏出的红高粱族裔传奇,因此堪称为当代大陆小说提供了最重要的一所历史空间。
我所谓的“历史空间”,包括却不限于传统那种时与空、历史与原乡的辩证话题。“历史空间”指的是像莫言这类作家如何将线性的历史叙述及憧憬立体化,以具象的人事活动及场所,为流变的历史定位。巴赫金(Bakhtin)早就告诉我们,小说中时空交会的定点往往是叙述动机的发源地。以莫言的高密东北乡为例,评者可说莫言凭此又建立了一套城与乡、进步与落后、文明与自然的价值对比。但这种主题学式的模拟有其限制。我要强调莫言的纸上原乡原就是叙述的产物,是历史想象的结晶。与其说他的寻根作品重现某一地理环境下的种种风貌,不如说它们展现又一时空焦点符号,落实历史辩证的范畴。
于是在《红高粱家族》里,那片广袤狂野的高梁地也正是演义一段现代革命历史的舞台。我们听到(也似看到)叙述者驰骋在历史、回忆,与幻想的“旷野”上。从密密麻麻的红高粱中,他偷窥“我爷爷”、“我奶奶”的艳情邂逅;天雷勾动地火,他家族人物奇诡冒险,于是浩然展开:酿酒的神奇配方,江湖的快意恩仇,还有抗日的血泪牺牲,无不令人叹为观止。过去与未来,欲望与狂想,一下子在莫言小说中,化为血肉凝成的风景。
在过分架空历史(宿命)意义的环境里,莫言将历史空间化、局部化的作法,不啻肯定了生命经验本身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莫言敢于运用最结实的文字象征,重新装饰他所催生的乡土情境,无疑又开拓了历史空间无限的奇诡可能。像中篇《大风》里那场惊天动地的狂风,《狗道》中五彩斑斓、争食人尸的野狗,《红蝗》中铺天盖地而来的蝗祸,《秋水》及《战友重逢》中的滚滚洪水,既幻亦真,皆是佳例。
相对于《红高粱家族》。所创造的炫丽空间,莫言另一类小说如《爆炸》、《枯河》、《白狗秋千架》、《欢乐》等,似乎执意回到现实泥沼,显现乡愁不足不外人道的一面。这两种类型的原乡想象已自展开了互相辩证的力量。《白狗秋千架》一作尤其具有强烈文学史嘲讽意图。故事中的叙述者是个受过教育、抽暇返乡的年轻人。故乡贫瘠伧俗依旧,并不能带给他任何美好印象。惟有在高粱地边巧遇儿时的玩伴时,方才勾起他一些青梅竹马式的回忆。只是当年的娉娉少女自秋千架跌下,瞎了一只眼,委屈嫁了个哑丈夫,生了三个不会说话的孩子。面对年轻返乡者的似水乡愁,她的回答是:“有甚好想的,这破地方……高粱地里像他妈#的蒸笼一样,快把人蒸熟了。”《红高梁》里的激昂浪漫视景,哪里还能得见?
近年莫言将历史空间的构筑,更延伸至其它面向。在《十三步》中,故事的主角是个关在铁笼中的疯子,靠观众(听众)喂食粉笔,吐也一段段不可思议的故事。莫言的用心在此不言可喻。牢笼之中的方寸之地,是主角无可奈何的限制,但吊诡的是,牢笼的禁锢使他匪夷所思的狂想,有了“出路”。作为听众的“我们”,置身牢笼之外,却深为笼内人的故事所吸引,而不自觉地成不他的传声筒。这场奇异的叙述过程。代表莫言思考语言与空间相对关系的极致。诚如香港学者陈清侨所言,“在昏乱的逻辑与逼人的形势下,我们无法不抓住眼前最锋利的刀刃或者最稀奇古怪的粉笔,在千篇万卷的故事中杀出一条生路,去涂上一幅让自己可以站得住脚的幻象,一个铁条约。”我们都是(历史的、语言的)笼中人。《十三步》的情境荒诞无稽,每每使读者有不知伊于胡底的危机感,但莫言正要藉此拆散我们安身立命的阅读位置。
莫言作品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历史记忆与时间叙述的问题。面对滔滔史话,《红高粱家族》中的叙述者回溯我爷爷、我奶奶那一代的人物在红高粱地里奠下基业,豪情壮志,何等地风流气魄。随着故事发展,家史与国史逐渐合而为一,以抗战时期我爷爷、我奶奶游击歼敌为高潮。莫言似乎有意向《吕粱英雄传》、《新儿女英雄传》,以迄《林海雪原》的一脉革命历史小说传统致敬,但他的革命历史并不承诺任何终极意义。作为家族传人,《红高粱家族》的叙述者只遥想当年父祖的英勇行径,或追记他们日后在种种革命运动中的磨难。莫言有能力把我们带回历史的现场,甚至深入人物的内心意识;但他又提醒我们,历史原来是可以不断改写的。时间叙述的线索原来是可以前后错置、主客交流的。《红高梁家族》纵横三代家史,俨然为现代主流叙事的时间表背书。但莫言真正要写的,恐怕恰恰相反。文化大革命后,“大叙述”逻辑掩退,莫方凭独特的文字所形成的狂绷演义,本身就是一种新的历史力量。如果当年的历史叙述以雄浑眩美(sublime)是尚,那么莫言所执着的,应是一种丑怪荒诞(grotesque)的美学及史观。
类似的问题在《十三步》里有了极不同的表达方式。所谓的“十三步”书中并没有明确指涉,它可以代表了生命中的不可测变量,叙述逻辑上的逆反,或如陈清侨的所谓,历史意识中的黑洞。小说中的听众围着笼中人,猜测后者痴言疯语的“意义”,欲罢不能。“你也被他拉进了故事之中,你与他共同纺织着这故事,……你预感到自己没有力量与这故事的逻辑抗争……你的命运控制在笼中人手中。”在倾听叙述及重述的过程中,我们与笼中人撕扯,拉锯彼此所占的语义、知识及权力位置或欲言又止,或意犹未尽,或言不及义,而就在种种语言难尽其妙、而又不知所云的时刻,“历史的味道,涌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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