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 作者:紫涵 2013-01-09 10:31:25
根据市教育局发出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厦门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负担方面,将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拟取消义务教育阶段早读,小学阶段将不得要求学生8点前到校;初中阶段不得要求学生7:40前到校。
而根据市教育局2006年出台的规定,初中阶段不得早于7:30组织学生早读,也就是说,取消早读以后,中小学生早上到校时间将被推迟。
此外,小学阶段上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11:40,下午放学时间(含活动时间)不得迟于4:30(夏季时间可推迟半小时上第一节课,放学时间可顺延);初中阶段严格执行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的课时安排,上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11:50,下午放学时间(含活动时间)不得迟于17:35(夏季时间可推迟15分钟上第一节课,放学时间可顺延)。
考试次数与难度要下调
作业量方面,该《规定》要求各校严格控制学生每天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的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每天作业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严格控制双休日、节假日布置的作业量;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各校不准留惩罚性、重复性作业;不准不批改作业;不准向家长布置作业。
多位老师认为,此前市教育局就对作业量有所规定,但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着法子”布置“超量”作业的现象普遍存在,对作业量的监督难度较大。
为强化监督检查,市教育局此次或将通过片区督查、日常巡查和问卷调查等形式,掌握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同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监督。
此外,《规定》还要求各校减少学校内部学科性考试次数,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降低考试难度,各学科考试及格率均应达80%以上,全科及格率应达70%左右。严禁组织区域性统一考试,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统一组织质量监控。不得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编重点班。
违反上述减负措施的学校,市教育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学校校长,对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两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和教师职务评聘。
业界担心又现“下有对策”
据了解,这份征求意见稿的落款时间为1月5日,但许多学校都是在昨天接到。
一位学校领导透露,“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形成,目前发至各校是想听听各方意见,估计定稿与初稿不会有太大出入。”此外,因为眼下已接近年关,该校领导认为“这份规定估计还得等到下学期才能正式出台”。
对于这份尚处于“摇篮里”的《规定》,许多学校都表示“支持”。不过,不少声音反映,关于减负的规定以前也出台过,但拖课等“增负”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特别是在厦门岛内。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校长认为,许多学校“私底下增负”的最终原因,是迫于全市中考质量评比的压力。“不评比、不排名,学校就不会有那么大压力,也就不会把压力转嫁到学生身上。”他认为,“规定的出台是好事,但出台规定以后,执行力也要跟上,别让‘下有对策’的现象又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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