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 作者:紫涵 2013-01-28 09:39:33
2013年中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日前,市教育局出台2013年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据了解,与往年相比,今年中考主要有两大变化:一是今年开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享受与我市常住户籍人口同等待遇;二是晋城一中60%统招计划将分配到县(市、区)和市直初中、民办初中学校。 >>>更多相关2013中考资讯
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提高
继去年晋城一中拿出一半的招生名额分给城乡初中后,今年这一数字又有所提升。记者了解到,今年将晋城一中60%统招计划分配到相关县(市、区)和市直初中、民办初中学校。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将阳城一中、高平一中、泽州一中、沁水中学、陵川一中不低于60%统招计划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
将晋城二中30%的统招计划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可将其他县城公办普通高中30%的统招计划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此外,我市还允许实验中学、矿区中学、凤鸣中学用10%的统招计划试行本校初中生免试保送制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中考
在中考报名资格方面,从今年开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享受与我市常住户籍人口同等待遇。凡初一入学就在我市就读,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学籍卡,可在我市所辖的县(市、区)招办报名,考试后可根据本人志愿按成绩和有关程序录取到我市高中就读,并建立高中学籍档案。
此外,晋城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本市户籍在市区学校就读、而非城区户籍的学生,需报考户籍所在县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晋城市户籍,现在外省、市就读,要求回原籍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相关证明(户口本、小学毕业证明、外地初中学籍卡、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等级证明),经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后,可以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薄弱初中学生升重点机会增加
享受晋城一中分配指标的学生录取细则是:市直初中(晋城四中、晋城五中、实验中学、凤台中学、中原街中学、矿区中学)和陵川县、沁水县的初中,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线下30分(含30分)以内;其余初中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线下50分以内;薄弱初中如果在统招录取线下50分以内无达线学生可录取的,可降低到统招录取线下100分以内,从高到低投档,只录取一名学生;以上各类计划完不成的转为普通统招计划。
享受晋城二中分配指标的学生录取细则是,市直初中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线下30分以内;其余初中录取分数在统招录取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到低投档,完不成的转为普通统招计划。
享受分配指标的学生需公示
在审查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到校的学生资格方面,市教育局也明确指出,由所在初中学校确认。
2013年、2014年中考,市直初中执行“具有城区非农户户籍,且初中阶段(三年)全程在本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的条件。2015年中考,要严格执行“具有学籍所在地户籍,且属于本校服务范围,初中阶段(三年)全程在本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的条件。2012年9月1日—2012年10月31日期间回流的学生,按《关于初中学生回流后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待。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县所属初中学生资格的确认办法。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学校要对审查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全市各初中统一公示时间为5月24日至5月30日,在公示期间,考生和家长如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由学校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异议考生的资格进行重新审查和认定,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坚决取消其分配到校资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所属学校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的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此外,中考成绩公布后,学校要对本校达线的指标生资格进行重点审查,并再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过后,若有举报且证据充分的,学校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被举报考生的资格继续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取消其分配到校资格,其指标作废、不再递补。推荐:2013哈尔滨中考考试说明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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