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 作者:碧月风荷 2013-03-28 13:12:01
治理普通高中乱招生
不得擅自通过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学生收费的办法抢挖生源,造成恶性竞争;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责任追究制度
极少数普通高中学校乱招生,不仅影响了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秩序,而且严重影响了教育战线的形象。为此,今年将从两大层面,坚决治理普通高中乱招生。
第一个层面,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对此,今年招生文件提出三项措施:一是实行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各县(市、区)教育局、初中学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供条件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二是打印志愿表存档备查。学校要打印考生志愿表给考生本人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后的志愿表由学校存档备查。三是严禁擅自更改考生的志愿。任何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背考生意愿强制考生填报志愿,或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考试后更改志愿。在此提醒考生和家长:志愿填报非常严肃,必须认真对待。普通高中学校将严格按照志愿划线和录取,凡不按原志愿上线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请务必根据学生本人实际情况慎重填报志愿,并对此负全责。
第二个层面,确保普通高中严格按学生志愿招生录取。今年招生文件出台以下措施:一是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承诺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要遵守《湛江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承诺制度》的郑重承诺,加强自律。二是不得擅自通过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学生收费的办法抢挖生源,造成恶性竞争。三是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监督制度。市、县(市、区)教育局监察室全程参与考试、评卷、划线、分数复查、加分奖励资格审查和录取的全过程,加强内部监督;设立并公布考试招生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外部监督。四是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湛江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承诺制度》及有关规定,追究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志愿填报、输送生源、招生计划、招生收费(含减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中违反承诺的县(市、区)和学校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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