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 作者:紫涵 2013-04-03 14:56:40
一、平时成绩考查(分值15分)由学校负责实施。体育教研组组织考试,学校教导处进行核查,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校印后于体育中考报名前至少张榜公布一周,并将所公布的成绩用电子稿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平时成绩审核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常州市区由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金坛、溧阳、武进由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平时成绩审核工作小组由教育局行政人员、骨干体育教师、校医组成。平时成绩审核在现场考试前15天进行。
三、平时成绩审核采用现场考试、现场抽签的办法。申报耐久跑“+1”分评定的考生均需参加现场测试。
四、审核内容及抽查人数
1.内容:①耐久跑(男)1000米/(女)800米;②实心球(原地双手向前掷实心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及学生成绩;③学生三学年体育学习成绩及考试内容与方法。
2.抽查人数:初三毕业生300人(六个教学班)以下,抽样两个教学班,第一次抽出的班级测试耐久跑,第二次抽出的班级测试实心球;300人(六个教学班)以上抽样三个教学班,第一次抽出的班级测试耐久跑,第二次抽出的班级测试实心球,第三次抽出的班级测试耐久跑;
五、学校供审核检查小组审核材料(材料必须是初三年级全体学生的)
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2.三学年的体育课成绩册和体育理论考试试卷
3.平时成绩考查登记表和“张榜公布”表
4.初三年级学籍
5.体育中考的考试证
6.伤、病、肥胖等的有效证明材料
7.游泳考试成绩证明
六、各校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要求如实上报测试成绩。
七、测试办法
1、对耐久跑“+1”分评定采用学校组织申报,现场测试的办法。学校需本着暨对学生负责又“讲诚信”的原则,确实上报“+1”分评定的考生人数;对不如实上报“+1”分评定的考生人数,经现场测试达标率低于80%的学校,将给予通报;经现场测试达标率低于60%的学校,体卫艺各项工作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2、平时成绩认定被抽查班的学生(以学籍卡为依据)全部参加测验,测验成绩达到上报成绩的人数在95%以上,该班(校)即视为通过审核。与上报成绩不符的考生成绩按抽查测验的成绩给分。
3、审核时未通过,须在一周内(从审核当天算起)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进行第二次审核。第二次审核的班级在除第一次抽查审核班级外的其他班级中抽签决定。如第二次审核仍未通过,则由审核领导小组对除前测试班以外的全体初三学生进行审核,并按审核测验的成绩对全体学生进行评分。对全体学生审核的经费开支由学校负担。
4、被抽查到的班级原则上全班学生应参加当场的平时成绩测试,已通过游泳考试合格标准的考生除外。因故免试的考生须提供有效证明手续。因伤、病暂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应提供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女生因例假而不宜长跑的,须经审核小组的医务人员确认。以上人员需在一周内由审核小组进行补测,补测时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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