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 作者:紫涵 2013-04-07 14:47:55
下列学校作为市招生办按志愿统一录取的学校,每位考生可从中选报5个志愿:
台州中学(正取)11 回浦中学(正取)12 大田中学(正取)13 杜桥中学(正取)14 临海六中(正取)15 台州中学(择校)21 回浦中学(择校)22 大田中学(择校)23 杜桥中学(择校)24 临海六中(择校)25
市招生办统一录取的学校中,除台州中学提前录取的保送生外,其余全部由市招生办统一录取。市招生办统一录取的办法是:在达到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先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逐一检索每位考生志愿,按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检索到考生张某时,先看张某第一志愿的招生指标有没有被录满,如未录满,张某就录取到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的招生指标已经录满,再看张某填报的第二志愿,如第二志愿的招生指标没有录满,就录取到第二志愿,如第二志愿的招生指标已经录满,再看张某的第三志愿,依次类推。同一招生学校先按志愿划线第一次统一录取,第一次统录结束后再录取该校分配生(分配生也属于正取生,具体见分配生有关规定),分配生录取不足的,再从全市未录取考生中按志愿进行二次录取(二次录取的也属于正取生)。
志愿填报将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录取,家长要充分考虑到考生的意愿、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负担等情况,家长和考生必须对自己所填报的志愿负责。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强迫考生选择志愿。请各位家长一定要帮助和指导考生慎重填好填足志愿,以免考生失去就读重点高中的机会。考生一旦在《中考志愿填报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志愿立即生效,考生就必须对确认的志愿信息负责。
填报志愿与中考发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是无法避免的。如果你孩子的中考成绩超常或失常,选择志愿估计不足,没有被理想的学校录取,要教育和鼓励孩子以平常心对待,相信在被录取的学校就读会更自信、更受重视,通过努力更能取得理想的成绩。
灵江中学、桃渚中学、城西中学、上盘中学、白云中学、新时代学校、临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临海市高级职业中学、浙江电大临海学院、 杜桥职业中学、台州交通技校、桃渚中学(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学点)、警备育才学校、华东国际文武学校、海商职业技术学校、江南职业技术学校、东湖职业技术学校等学校不列入市招生办统一录取范围,考生不需填报志愿,请考生及家长自行选择学校报名,由学校自主录取。
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校复读的,不能报考省级重点普通高中。
201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及分配生有关规定和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已在各初中学校的公示栏、临海教育网(www.linhaiedu.cn)“招生考试”栏目中公布,请各位考生家长详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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