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 作者:紫涵 2013-04-08 15:24:1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指出:“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初中生体育考试制度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积极措施,是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有效对策。为切实改进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提高学生身心素质,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下半年起,全市初中学校学生每学年分年级参加体育考试,各学年成绩累计记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成绩总分。初中生体育考试工作由教育局招生办统一组织。
初中生体育考试的具体内容和组织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结合我市学校体育教学实际确定。考试项目分为必考类项目和选考类项目。
(一)必考类项目:
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二)选考类项目:
第一类:掷实心球(2公斤)、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
第二类:篮球运球、排球垫球;
第三类: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学生每学年考两项,其中一项为必考类项目,另一项在选考类项目中选定。
(三)选考项目的确定:
考试前15天,教育局在选考类项目的三个小类中确定一个类别,考生可在已确定的类别中自主选取一项作为自己当年的选考类考试项目。
二、考点设定
考点由教育局招生办确定,考点学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400米标准环形田径场(6条或6条以上跑道,道宽1。22米至1。25米);
2、有体育馆(或可容纳120个座位以上的室内场地);
3、能对考试场地实施封闭管理。
被确定为考点的学校要切实按要求准备好考试设施,做好相关工作。
三、考试时间
每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为初一、初二学生考试时间,每年4月下旬为初三学生考试时间。
四、评分标准
初中三年级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按照《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手册》评分,其他项目均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
五、成绩计算
体育考试总成绩满分为50分,由各学年体育考试成绩相加获得,其中初一年级二个项目满分10分(每项5分),初二、初三年级考试项目满分各为20分(每项10分)。
六、报名办法
1、学校在教育局确定选考类项目后5天内,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工作完成后,学校向招生办报送报名册副本1份。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以学校为单位,分年级进行。
七、考试实施
1、市招生办通过编制体育考试程序表,确定各校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并做好其他相关安排。考试采用流水作业法组织实施,一项完成后再考另一项。一个考生二个考试项目在半天内完成。
请假考生允许补考,时间、地点由市招生办另行统一确定。
2、考试场地采取全封闭管理,除考生、主副考、巡视员、考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3、考生参加考试时随带《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信息表》,并提前40分钟进入考试场所等候点名检录;
4、考试过程中,考评员要公开报分。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汇总,并当场公布。原始成绩登记表(《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信息表》)由登分组和监督员在登分结束后共同签字封存,由考评组长上交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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