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 作者:紫涵 2013-04-10 14:50:49
各批次可填报学校的数量和填报顺序
1.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数:
独立招生学校——公办高中公费1个,择校1个;
提前批——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共2个,择校或自筹经费班共 2个;
第一至第二批——每批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共4个,择校4个;
第三至第四批——民办高中3个。
(上述为越秀、海珠、荔湾三区志愿数,部分区(县级市)除提前批外其它批次志愿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略作调整。)
2.职业类学校志愿数:
高等职业学校(五年制专科)——2个;
中等职业学校——8个。
3.在普通高中各录取批中,除规定第一志愿只可报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外,其余志愿由考生自行选择填报学校的顺序,即第二志愿开始,公办高中公费、民办高中、公办高中择校、自筹经费班等志愿填报的先后顺序由考生自定。
志愿确认截止时间一到,即是我市中招填报志愿结束,市招考办将关闭志愿填报系统,立即对所有考生的志愿数据进行安全备份,同时委托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经公证后的志愿数据备份盘分别独立封存在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和市公证处。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可随时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核查本人的志愿信息,如考生对自己的志愿信息有异议将以封存的志愿数据盘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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