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 作者:碧月风荷 2013-04-12 14:06:34
1.每名考生可同时选择报考跨县生、公费生、择校生三个批次,其中跨县生只限报一所高中,其余两个批次可选报两所高中(局直初中毕业生可选报三所高中),公费生和择校生批次中所填报的高中为有序志愿。
2.公费生和择校生批次志愿栏后设有“是否服从分配”。如填写“是”,视为服从该批次所有学校,填写“否”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服从分配,服从与否均为无条件。
3.“考生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填报或改动志愿。凡志愿有改动、涂抹现象的,一律按无效处理,并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填报志愿学校名称中的数字必须大写(如“一高中”应写成“壹高中”)。
4.填报志愿在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发布后的三天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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