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 作者:碧月风荷 2013-04-17 16:13:17
2013年度温州市直、鹿城区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会议昨天召开。记者获悉,今年的考试与招生政策有所变化,市外户籍新居民子女报名在鹿城区参加中考,必须提供缴纳社会劳动保障金的清单;所有鹿城区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条件。
对象:市外户籍考生须符合四个条件
为了配合我省出台的异地高考政策,今年中考对报考对象提出了新的要求。报名参加今年市直、鹿城区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对象有三类。
第一类为鹿城区户籍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鹿城区户口须于2013年5月31日前登记。第二类对象为在市直中学或鹿城区属中学就读且已取得电子学籍的非鹿城区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温州市内的非鹿城区户籍学生可直接报名;温州市外户籍新居民子女初中毕业生则需满足四个条件,包括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我市已取得居(暂)住证并居住1年(含)以上,同时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劳动保障金,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这四个条件。第三类对象为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鹿城区办理《温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我市引进高级人才子女,可申请照顾报名。
据悉,2015年起,除满足一定条件外,温州市外户籍新居民子女初中毕业生须有连续完整的在温州初中学习经历且具有温州初中学籍等基本条件,方可在我市参加学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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