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紫涵 2014-01-28 10:31:30
各县(市、区)教育局、廊坊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市属中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河北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14年我市将继续进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成立组织机构,严格按照《廊坊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中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制定出本县(市、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尽快做好体育考试前的准备工作。
二、加强管理,大力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学生体育活动的管理,要在安全场所内进行体育锻炼,并有专人负责组织,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做好考生的考前体检工作。各县(市、区)体考办必须聘用有体检资质的单位对考生进行体检,尤其是对心肺功能的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以防考试期间出现意外事故。体检时间应安排在初三第二学期体育考试前,考前体检结合学生常规体检进行。体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经体检,身体健康的学生才能参加体育考试。
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可申请免考或缓考,患有心脏病等严重疾病的考生,必须申请免试,并通知其家长。各学校要下发《体育考试考生家长知情同意书》,经家长同意并签字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学校要进行备案。如果不按要求执行,出现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组建优秀的监考队伍。各县(市、区)体考办要选用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监考工作,考前要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要严肃考风考纪,把握好考试的每个环节,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使考试在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中进行。对于违纪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五、各县(市、区)体考办要对考生成绩进行现场录入,当场进行考生确认,学生当场领取成绩单。
六、加强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加强考场、交通、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制定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1.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各县(市、区)体考办和学校对安全工作不得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2.要根据体育考试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运动强度掌握、自我保护等知识的教育和指导,引导和教育学生科学锻炼身体,正确对待体育考试,实事求是,不隐瞒疾病。
3.加强对考务人员安全事故防范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处理一些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
4.各考点要保证考试所需要的物质条件,考场及考试器材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护设备,并与当地医疗救护机构保持联系。
5.在交通不便、考生分散的农村地区,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考场,采取有效措施,方便学生就近考试,确保学生安全。
七、时间安排:
报名:2014年2月28日前
考试:2014年4月10—25日,具体时间自行安排。
补考:原则上安排在体育考试最后一个单元进行补考。
八、体育考试项目及分值:
2014年考试项目为:立定跳远(12分)、掷实心球(13分)、800米(女)或1000米(男)(15分)。
满分40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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