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紫涵 2014-04-09 11:16:11
2.统一录取。市区普通高中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并根据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划线录取。已经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下一志愿的划线,未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志愿参加划线。
3.特长生录取。各普通高中特长招生办法按《湖州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附件4(湖教办〔2013〕394号)执行。
4.报到注册。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持《录取报到证》于成绩公布后5天内到高中学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应向录取学校办理请假手 续。招生学校不得拒收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招收未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突破计划降低录取分数线违规招生。招生学校于新生报到之日起通过网络随时报送已 报到的新生名单。
(三)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面向市区招生的中职学校限以下三类:一是市区中职学校;二是本市三县中职学校的省、市示范专业;三是省教育厅下达计划的外地中职学校部分专业。录取分三类:
1.本市中职学校的“3+2”、“5年一贯制”高职班、高职预科班、职普融通实验班和高级工班,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划线录取。录取名单公布后5天内,考生凭《录取报到证》到招生学校报到。
2.本市中职学校其他普通专业不需要填报志愿,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双向选择录取。在市区招生的录取时间为分数线公布以后5天内,考生凭《录取报到证》或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录取,以缴费为准。在录取阶段,招生学校应通过网络随时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报送录取名单。
3.经省教育厅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外地学校,在市区招生的时间为7月6日。考生可到设在市教育考试中心的外地学校招生录取市场,直接向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录取手续。招生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向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四)生源学校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本校毕业生报到情况。
(五)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地学校不得在湖招生。对擅自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湖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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