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整理 2014-05-08 14:54:51
科目及实施: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体育与健康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4科。
(一)考试科目
1.语文、数学满分为120分,英语(含听力)满分100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其他各科目满分为100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的比例:物理为70%、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各为50%,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各为20%,体育与健康为60%。满分总分为710分。思想品德考试结果采用“合格”、“不合格”两种方式呈现,不再以分数形式计入总分。
思想品德考试采用开卷考试方式,其他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考试前下发考试说明,明确各科命题原则、内容范围、考题形式、样题范例等。
2.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
3.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各考区具体组织实施。
4.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考区按照《临沂市2014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工作方案》(临教基字〔2013〕24号)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的测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其成绩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体现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考查科目等级要以适当的方式告知考生本人。
相关文章推荐: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