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法
(一)考生报名。
报名工作由县(区)招办组织实施。在校考生在就读学校指导下实行网上报名,社会考生到县(区)招办指定地点实行网上报名。学校必须按市招办提供的报名系统软件,认真采集报名信息,考生考号按市招办统一规定编排。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使用统一编排的同一考号,考生报名信息于4月25日前报市招办汇总(具体报名办法由市招办另发)。2014年所有初中毕业生都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得就读普通高中。
(二)志愿填报。
从2014年起,学生志愿一律实行网上填报,具体填报批次按市、区和三县分别确定的志愿批次进行。三县在设置志愿批次时将巴中中学纳入区域内首批志愿同等填报,并于4月30日前将志愿设置情况和填报办法报市招办。
1.填报时间。5月21日-30日为网上集中填报时间,全市考生根据本人意愿,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批次通过互联网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2.志愿锁定。各县(区)招办于6月4日下午6:00前将考生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汇总报市招办,市招办在市教育局纪委的监督下封存。
(三)录取和报名。
1.录取原则。严格计划、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统筹调剂。
2.市直属、巴州区、恩阳区新生录取工作由市、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新生录取工作由各县组织实施。
3.巴中中学指标到三县录取工作由市、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6月29日-30日,三县教育局基教科长或招生工作负责人到市教育局对所在县省级示范中学实施预录,确定统招分数线。随后,市、县共同录取巴中中学到县指标生,所录取的统招学生分数线不得低于该县省级示范高中统招录取线。
4.凡兼报不同类别志愿的考生,报考前一类别志愿被录取的后一类别志愿不再录取;前一类别的志愿未被录取但又符合后一类别志愿的应当无条件录取。
5.巴中中学、南江中学、通江中学、平昌中学、巴中二中、恩阳中学的切块定向生,依据学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最低录取线不得低于统招线下20分。按最低录取控制线以生源校为单位择优录取后,如未能用完的定向分配指标,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其他生源学校择优录取。享受定向分配指标的学生,必须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的学生,必须是读满2个学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军转干部子女不受此限)。
6.普通高中录取结束,由普通高中学校和生源学校及时将录取结果向社会张榜公布,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中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录取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超过延期期限仍未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因录取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导致学校招生指标空缺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补录。
7.所有公办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8.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市教育局审批的方案进行,8月25日前将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办理学籍。凡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D1以下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政策宣传。
市、县(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生源学校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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