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整理 2014-05-14 17:01:58
第一类:跑
1.50米跑
场地器材要求:50米直线跑道若干条,地面要平整,地质不限,分道线清楚。发令旗一面,口哨一只,秒表按每道三块配备,使用前应先校正秒表。
考试方法:考生至少两人一组,起跑姿势不限,每人限跑一次。每个考生的成绩由3名评分员计时,当考生听到起跑信号发出后开始起跑,计时员看发令旗发令后开表,当考生躯干到达终点时停表。如出现抢跑该组重跑,同一组抢跑累计达2次后,该组再次抢跑的考生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该项目成绩计0分。跑步进行中出现窜道并且妨碍了他人,该项目成绩计0分。每位考生应由三名计时员共同计时,成绩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三块秒表的时间都记录在考生成绩登记表内,去掉一个最高成绩和一个最低成绩后,中间成绩为考生的决定成绩。
评分标准:
2.100米跑
场地器材:100米跑道若干条,与50米要求相同。
考试方法:与50米要求相同。
评分标准:
3. 3分钟25米往返跑
场地器材:30米跑道若干条,每道宽2米,地面要平整,地质不限。在跑道两端之间划两条距离25米的平行线,每条跑道距两端线内1米处各放一锥筒,在两端线之间每隔5米划一条线,计时用秒表。
考试方法:测试分组进行,每组不得少于二人。每条跑道应有一记录员记录跑的往返次数和实际距离。考生站在起跑线后准备,发令员发令后,考生按规定时间绕锥筒往返跑。测试时,计时员每30秒报时一次,最后10秒钟报时一次。计算跑的实际距离,以时间结束考生最后着地脚的落地点为准。考生不能触碰锥筒、窜道,违例者重测,记录员记准往返次数,以一个往返单程(50米)为一次。登记成绩以10米为单位,个位数不计成绩。
评分标准:
第二类:跳
1.立定跳远
场地器材要求:在平整地面进行,不应有斜面,若出现斜面必须由低处往高处跳,不允许使用踏跳板。
考试方法:考生要两脚自然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不得出现原地小跳。每人试跳三次,丈量起跳线后沿至最近着地点后沿的垂直距离,取最好成绩为决定成绩。登记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
评分标准:
2.急行跳远
场地器材要求:沙坑、起跳板、丈量尺、沙耙、铲、扫把。沙面尽量与地面成水平。起跳板、跑道要平整。起跳板前沿与沙坑近端的距离不少于1米。
动作要求:姿势不限。
考试方法:考生按田径规则要求进行测试。每人试跳三次,取最好成绩为决定成绩,以 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踏跳板前端至最近着地点的垂直距离。
评分标准:
3.跳高
场地器材要求:沙坑或跳高垫、跳高架、横杆、丈量尺。
动作要求:姿势不限,但必须单脚起跳。
考试方法:起跳高度男子横杆不低于1.15 m,女子横杆不低于1.00 m起跳,可以免跳。每次所升高度规定:男考生;横杆在1.35m以下每个高度为5cm,1.36 m以上每个高度为3cm。女生;横杆在1.20m以下每个高度为5cm,1.21m以上每个高度为3cm。每个高度有三次试跳机会,如三次均失败,即以所跳过的最后高度为决定成绩。丈量尺必须与地面垂直,从地面量至横杆上沿的最低点,成绩记录取两位小数。其余则按最新田径规则执行。
评分标准:
第三类:力量
1.原地掷实心球
场地器材要求:15米长、10米宽的平地若干块。起掷线清楚,起掷地面平坦,不得有坑,硬度适中。使用重量为2kg胶皮实心球,刻度为15米以上皮尺若干把,以米为单位取2位小数登记考试成绩。
考试方法: 在掷实心球区划一条白线作为起掷线,考生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掷球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将球经头上方向前掷出。 如采用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姿势,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脚不能踩或超越起掷线。每人掷三次,每次丈量起掷线后沿至球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 三次成绩都记录在考生成绩登记表内,取最好成绩为决定成绩。登记成绩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
评分标准:
2.1分钟仰卧起坐(女)
场地器材要求:垫子若干块,铺放平整。
动作要求:预备姿势考生仰卧于垫上,两腿屈膝,大小腿成直角,两手手指交叉贴于脑后。考生的同伴压住考生两踝关节处,起坐时,以双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考试方法:每人一次考试机会,考试时两人一组,一人为考生,另一人用双手压住考生两踝关节处,交替进行;监考评分员发出“预备——开始”的口令,同时计时并开始计数,一分钟到时,登记考生所完成的次数;考试中发现考生有违例情况,应及时指出,违例动作不计次数;如一分钟到,考生虽已起坐,但两肘未触及膝盖者,该次不算。
评分标准:
3.引体向上(男)
场地器材:高单杠,杠粗以手能握住为准。
考试方法:每人考试一次,考生双手正握杠,两手约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向上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颚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下降时成直臂悬垂,若未成直臂悬垂即开始向上引体,则该次不算,成绩记录以完成引体次数为准。
评分标准:
第四类:民族体育
1.抛绣球
考试方法:考生持绣球绳带,站在抛球线后面,经摆球,抛出的绣球穿过5米高杆上直径为1米的球圈算成功一次,绣球抛出后快跑捡回,在抛球线后抛出,依次进行。考生踩到或越过抛球线判为失败,每次考试时间为1分钟,每人有2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为决定成绩。
场地器材要求:考试所用绣球统一规格,重量150克,绳带长度不少于50cm。R=0.5米
2.踢毽子
考试方法:在直径为2米的圈内,以髋关节以下的脚内侧、脚外侧、脚面、大腿触毽子,出圈踢判失败。
考试要求:①考试毽子自备,毽子材料必须包括垫片、羽毛,大小规格不限。 ②每人1次考试机会,在1分钟内累计成功次数,计入该项成绩。③考生可备多只毽子。
评分标准:
3.武术
考试项目:长拳、南拳、太极拳、刀、枪、剑、棍套路任选一项。
考试时间:长拳、南拳、刀、枪、剑、棍套路1′-1′20″、24式太极拳4′-5′(可自配无口令的音乐)。
考试场地:长14米,宽8米,地面平整。
评分方法:
①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套路,符合拳种,姿势正确,动作规范协调,套路清晰,劲力顺达,力点准确,精神饱满,节奏分明,内容充实,风格突出给满分10分。
②出现轻微错误动作及失误8-9分起评。
③出现明显错误动作及失误6-7分起评。
④出现严重错误动作及失误5-0分起评。
⑤没有完成套路中途退场不予评分,重做扣2分。
⑥刀、枪、剑、棍器械按国家武术比赛规则要求,器械不符合标准扣2分。
第五类:兴趣特长
1.篮球(往返运球投篮)
考试方法:(以右手运球为例)由球场右侧边线和中线交接点(扇形区)开始运球上篮(考生起动开始计时)投中后运球至球场左侧边线和中线交接点(扇形区)后折返运球上篮,投中后运球回起点。
考试要求:
①可用任何投篮动作投篮;
②投入篮后方能进行后续动作;
③投篮及运球不能违例,违者不计成绩;
④折返时考生也必须踏至左侧扇形区域方能折返,运球回终点时,考生踏至扇形区内停表。
⑤每人有2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为决定成绩。
评分标准:
2.排球(扣球)
场地器材要求:
①网高:男:2.25米;女:2.00米;
②球:排球(标准用球);
③场 地:标准排球场地;
考试方法:考生在4号位扣球,每人轮流依次扣球5次。
考试要求:考生采用助跑双脚起跳扣球,不得原地起跳扣球,若传来的或抛来的球不好可以不扣,但要立即补扣。如果已起跳挥臂但扣不到球,应作为一次扣球计算。
评分标准:每位考生扣球5次,每扣一次好球得2分,一般球得1分。取5个球的得分计算成绩,满分为10分,每球评分标准:
①好球:助跑起跳正确、协调,起跳点合适,挥臂动作合理,击球准,力量大,球速快,得2分。
②一般球:助跑起跳动作基本正确、协调,挥臂动作较合理,击球点不准确,力量较小,球速慢,得1分。
3.足球(20米运球绕竿射门)
场地器材要求:
①在距离球门线中点14.5m处画一条与球门线垂直的20米直线,距球门线的远端为起点。
②从距球门线中点14.5m处起,沿20米垂直线插标志杆8根,杆间距为2米,第八根标志杆距起点4米。
③标志杆固定垂直插在地面上,插入地下深度不限,以考生碰不倒为宜,杆高至少1.5米。
考试方法:
①考生从起点开始运球,脚触球则立即开表计时,运球逐个绕杆后射门(漏杆须返回补绕),球越过球门线则停表。
②运球漏杆未补或球未进球门,则无成绩。若射中球门横梁或立柱弹回,均可立即补射球门。
③每人有2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为决定成绩。
评分标准:
4.乒乓球(一推一攻)
场地器材要求:
①乒乓球场地及其它设施由考点负责提供。
②乒乓球拍由考生自备(按乒乓球比赛规则配用)。
考试方法:
①考生自由选择助考(教师、家长、学生均可);
②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一推或一攻的顺序进行,若出现“两推或多推一攻”和“一推多攻”情况不计板数。
③以一分钟内推和攻的次数来确定成绩,若出现失误,可继续进行,仍按“一推一攻”累计板数。
④每人有2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为决定成绩。
评分标准:
5.羽毛球(正手扣杀)
场地器材要求:
①室内外标准羽毛球场地。
②考生自备羽毛球拍及羽毛球若干个(克数不限)
③得分区与限制区,用4 cm黄色封口胶标出。
考试方法:
①考生面对球网等候助考人员(教师、家长、学生均可)的发球,球发出后在限制区内扣杀来球,不能踩在限制线上扣杀球。
②每个考生共有十次扣杀球机会,在左(右)限制区内各扣杀5个直线球和5个斜线球。
③助考人员应根据考生人员选择固定站在左(右)侧给考生连续发5个平高对角球和5个平高直线球。
评分标准:
①每个考生扣杀球十次,每球1分。
②每个考生有三次放弃不合适来球机会,但规定考生只要做出挥拍扣杀动作,无论触球与否都示为一次扣杀球。
③每次扣杀球落到得分区域内(压线算得分)得1分,扣杀失误(踩限制线或没有触球)记“0”分。
6.健身操
考试场地:长14米,宽14米,地面平整,普通录音机一台。
音 乐: 使用由初中升学招生考试办公室提供的规定考试曲目《活力无限》。
动 作:按初中升学招生考试办公室编排的规定动作进行。
评分办法:
①动作规范协调,有力度,舒展幅度大,节奏感强,富有表现力,可评满分10分。
②出现轻微错误每次扣1分。
③出现明显错误每次扣2分。
④出现严重错误每次扣3分。
⑤未完成动作中途退场,不予评分,重做动作每次扣1分。
⑥动作与音乐节奏不符,轻微扣1分,明显扣2分,严重扣3分。
7.游泳(50米不限姿势游)
考试方法:
①泳姿不限每人考试一次;
②出发:可站在出发台或池边听发令出发;
③终点:手或身体其他部位触池边壁停表;
④途中不得拉水线;
⑤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
考试要求:
①考生须穿着游泳衣、裤;
②考试期间必须遵守泳池安全规定。
评分标准:
考试顺序
原则按照跑类→跳类→力量类→民族体育类→兴趣特长类的顺序进行。如有报“游泳”项目考试的考生,必须由该校领导、任课体育老师于考试当天上午或下午把考生送到三中游泳池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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