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整理 2014-05-14 19:57:45
各区、各报名点在组织考生报名时,需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要点。
(一)具有指标生分配资格的学校,要核查考生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籍资料,并由此确定报名登记表中“连续三年在本校就读学籍”的信息。
(二)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类别”,是指应届生或往届生,考生须准确选择,否则,影响志愿填报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报名登记表中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录取期间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否则,影响考生的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报名后户籍或借读生类别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或“借读生类别”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8日,逾期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和“借读生类别”信息的手续。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