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整理 2014-05-15 18:17:31
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设指标生、艺体特长生、统招生、择校生和是否服从调剂5个志愿。
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设置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准参与普通高中志愿的填报和招生录取。
对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两次在网上征集填报志愿。第一次填报指标生、艺体特长生、统招生志愿,第二次填报统招生剩余计划学校志愿、择校生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个志愿填报一所高中学校。
填报普通高中艺体特长志愿的考生,须参加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须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填写《泰安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由高中学校按照有关要求单独组织报名,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务于5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按程序自主实施,由市教育局审核后录取。
在泰安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考生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学业考试后,持初中学业考试准考证、户口簿,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户籍在泰山区、父亲或母亲在岱岳区工作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岱岳区的高中学校。由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并提供父母一方的工作单位证明,经泰山区教育局确认、岱岳区教育局审核后,参加岱岳区高中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一旦选择了报考岱岳区的高中,就不得再参加市直高中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岱岳区教育局务必于5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供学生名单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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