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整理 2014-05-16 11:35:43
一、优录和建档
1、优录
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录政策,相关优录政策和审核办法另行发文。
2、建档
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档案由初中学校建立。
考生纸介质档案袋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档案内容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主要包括:初中三年的《初中学生发展评价报告册》、初中三年的关键性表现材料(限报三份)、初中毕业生报考登记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初中学段体检表、优录证明材料。考生档案在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按规定上交。
考生电子档案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等。电子档案信息要与考生报考登记表等纸介质材料的对应部分内容一致。
二、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分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填报。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志愿由考生自主填报,严禁代填、代改志愿。
志愿填报工作由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按照市招考办制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操作说明》操作。
三、录取和注册
1、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下达,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直接下达到各校。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择校生计划两种。指令性计划包括统招生、分配生、阳光生、飞翔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招生计划。城区分配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发文。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除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的计划外,其他计划皆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民办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其录取名单须报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中职学校可以面向全省、全国招生。
2、录取
录取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组织进行,实行网上录取。城区各类高中录取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普高招生计划和志愿分段人数划定普高录取资格线。
录取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发放。普通高中录取方案另行发文。
中职学校全日制应届生录取凭考生志愿按计划办理录取手续。全日制往届生凭志愿、初(高)中毕业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等办理录取手续。中职录取方案另行发文。
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以登录“湖北省中考中招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3、注册学籍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数据由市教育局上报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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