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整理 2014-05-21 16:49:32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生物、地理(生物、地理两科安排在八年级考试)。
(二)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50分(卷面分值各120分,分别以125%计入总分),物理、化学各10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100%计入总分)、思想品德、历史各8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80%计入总分),生物、地理各25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25%计入总分),体育60分,总分920分。
考试各科的初中毕业成绩由市教育局按考试分数换算成等第成绩公布,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三)考试
1、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19日至22日,具体安排如下:
6月19日
地理(9:00-9:50)
生物(10:10-11:00)
6月20日
语文(9:00-11:00)
思想品德(3:00-4:20)
历史(4:50-5:40)
6月21日
数学(9:00-10:40)
物理(3:00-4:20)
6月22日
英语(9:00-10:40)
化学(3:00-4:20)2、体育考试。统一考试时间在2014年4月14日-4月25日;缓考安排在5月15日。具体考试办法按《关于印发2014年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湛教[2013]331号)执行。
(四)考试安排
文化课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要配备2名监考员,同一考场的2名监考员不能来自同一所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初三级任课教师监考。有条件的县(市、区)应集中在县城考试,条件不成熟的可以分片集中进行。同一考点必须安排三所以上学校的考生参加考试。考点和保密室建设要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4〕2号)的规定执行。5月中旬前市教育局将组织检查各县(市、区)考点和保密室,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准考证号和考场、座位编排由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用电脑随机编排。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按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的编排安排考试,未经许可不得改动。
为确保英语科听力考试质量,英语科考试时,考场采用有线广播或无线听力耳机接收系统播放听力光盘。
(五)特长生术科考试
特长生术科考试由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组织。凡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术科考试工作。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办法、考试项目、分值、评分标准等由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确定。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作为特长生招生划线录取的依据。每个考生每一批次只能参加一所普通高中学校一个类别特长生(体育、音乐和美术)的考试,考试成绩由考生签名确认。如果考生违反规定参加同一批次多所学校特长生考试,或参加多个类别的特长生考试的,市将取消招生学校上报的该生成绩,不列入特长生划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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