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紫涵 2015-03-12 14:40:31
1、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本市户籍的考生按照考生户籍分县(区)登记,市外户籍的考生按照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县(区)的户籍登记。学校统一报名必须同时提交综合素质评价结论。
2、在市外学校就读的我市正住户口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同等学力考生如需在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就读,须参加我市的招生考试,在户口所在地县(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3、市外户籍考生如需在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就读,须参加我市的招生考试,其中,在我市读满三年取得我市初中学籍并完成初中学业的应届毕业学生,享受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未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市外户籍考生在县(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4、初中在校生、毕业生及小学生报考艺术、体育类院校和综合类院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按四川省2015年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名。
5、报名阶段登记户籍时,本市户籍考生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2015年3月13日前)确定所属县(区)户籍。报名资格审查时须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供复印件以备存查。如考生在报名结束后更改所属县(区)户籍,则以报名时确定的户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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