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紫涵 2015-04-02 11:32:23
数学
一、指导思想
数学考试要有利于引导和促进数学教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课程目标,提高数学教学质量;有利于学生改善学习方式、丰富学生的数学体验,使学生获得对数学理解的同时,在思维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多方面得到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综合、有效地评价学生的数学学习状况。
数学考试既要重视对学生知识与技能的考查,又要强调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重视对学生数学认识水平、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考试力求公正、客观,能从知识与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等方面全面考查学生发展情况。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试内容为课标所规定的7~9年级教学内容中的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四部分的内容。其中课标中标有“*”的选学内容暂不做为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严格依据课标不扩展范围,不受教材版本限制。考试中不使用计算器及其它电子计算工具。
1、按照课标的要求,不出偏题、怪题和死记硬背的题目,但试卷中适当设置一些探索题与开放题,以更多地暴露学生的思维过程,给学生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和解题思路空间。
2、更多地关注对知识本身意义的理解和在理解基础上的应用。要求学生认识不同数学知识之间的联系。要结合实际背景考查学生对数学知识的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数与代数,主要考查学生对概念、法则及运算的理解与运用水平。要求学生了解数产生的意义,理解代数运算的意义、算理,能够合理地进行基本运算;能够在实际情境中有效地使用代数运算、代数模型及相关概念解决问题。不单纯考查对知识的记忆,对于运算不过分要求技巧,避免繁琐运算。
4、图形与几何,主要考查学生对基本几何事实的理解,空间观念的发展以及合情推理的能力和初步演绎推理能力的获得。要求学生能够借助不同的方法探索几何对象的有关性质;能够使用不同的方法表达几何对象的大小、位置与特征;对证明,应关注学生对证明意义的理解以及证明的过程是否步步有据,能够借助数学证明的方法确认数学命题的正确性。不追求证明的技巧,证明的要求控制在《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范围内。
5、统计与概率,重点考查学生能否在具有现实背景的活动中应用统计与概率的知识与技能,是否具有统计观念,正确理解数据的含义,能够结合实际需要有效地表达数据特征,会根据数据结果做合理的预测,了解概率的含义,能够借助概率模型、或通过设计活动解释一些事件发生的概率。避免不必要数字运算,对有关术语不要求进行严格表述。
6、综合与实践要求结合实际情境体验建立模型、解决问题的过程,并在此过程中,尝试发现和提出问题。通过对问题的探讨,了解所学知识之间的关联,发展应用意识。
三、试卷结构
1、题型
题型分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其中选择题为“四选一”型的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只要求学生给出问题的最终答案,不必写出演算过程;解答题可以是计算题、证明题、画图题、应用题、阅读理解题,解答题应写出文字说明、演算步骤或推理过程。
2、内容比例
数与代数占45%、图形与几何占40%、统计与概率15%。综合与实践内容不单独划分比例,考试中将其内容与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内容综合考查。
3、难度
试题按其难易程度分为容易题、中等题和较难题。难度值P≥0.7的为容易题;难度值0.4≤P<0.7的为中等题;难度值P<0.4的为难题。容易题、中等题、难题的分值比预估为4∶5∶1,全卷预估难度值控制在0.6左右。
4、试卷长度、试题数量
试卷长度为16开8页,选择题8道共24分;填空题8道共24分;解答题10道共72分。总分12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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