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5-04-08 23:25:14
2015年西藏日喀则中考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公布!
(一)考试组织
以地市为单位设立考区,考区设考区委员会,由当地行署(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任副主任,并有公安、保 密、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考务工作实行考区主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考区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 题。考区内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若干考点,考点应设在地区行署(市人民政府)或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应有利于考生参加考试,有利于考试的组织管理。因特 殊情况需增设考点的,须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批准。考试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组织实施。具体考务工 作参照《西藏自治区高中、中专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藏教考试〔2014〕17号)办理。
除藏语文和英语按试卷要求答卷外,其它各科目必须用汉语言文字答卷,否则不予评卷。
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必须接受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的安全检查。除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卡)、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 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各类计时工具(如手表、电子表等)、录放设备、涂改 液、修正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违规。
区内考生的体育科目考试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部门指导下,由各地市教育(体育)局、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按照教育 部、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内地西藏班(校)考生的体育科目考试由各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成都考点借考考生的体育科目考试在西藏自治区中考 结束后两天内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成都考点组织实施,在西藏民族大学考点借考的考生直接参加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的体育科目考试。
各地市招生办、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及内地西藏班(校)须于6月30日前,将体育科目考试信息采集到西藏自治区中考招生管理系统中,并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二)命题、阅卷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命题、试卷印制及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及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标准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评卷、登分、统分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2016年我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实行网上阅卷。各地市招生办、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及内地西藏班(校)务必按要求组织好考生考前答题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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