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紫涵 2015-07-06 16:35:30
中招考试结束后,考试分数和各学校分数线成了不少考生和家长急切想知道的消息。昨日市中招办主任刘红卫说:从7月6日8时30分起,我市城市区中考考生可上网查成绩;我市城市区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预计于7月20日前后公布。7月7日至8日,考生若对成绩有疑问可申请复核。
7月7日、8日可复核成绩
“今年我市城市区的中招评卷仍在网上进行。”刘红卫说,6月27日、28日,试卷扫描工作已经完成。
评卷结束后,经过核分、登记等一系列程序,考生成绩将被上传到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zk.hagaozhong.com)。7月6日8时30分以后,城市区考生可登录该平台,按提示输入准考证号查询成绩。
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7月7日至8日到所毕业的初中领取查分单,填写后交给学校,按照相关程序查询个人成绩,社会零星报考考生可直接到市中招办(位于市三中)领取查分单查询成绩。
刘红卫说,今年我市中招仍采用全省统一网络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志愿填报、录取和学籍注册。省提前批录取预计于7月13日开始,我市的分数线测算、录取工作须在省提前批录取工作结束后开始,城市区各高中录取分数线预计于7月20日前后公布。
对违规入学者,不予注册学籍
刘红卫说,今年高中招生仍执行“三限政策”,具体为:限人数,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暂按最高不超过本校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10%安排,待国家有关部委文件下达后,按国家统一政策执行;限分数,不得突破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学生;限钱数,择校费的上限标准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三年1.8万元,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三年1.2万元,一般高中每生三年0.7万元。
学校在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市教育局要求,各高中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刘红卫说,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将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校长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学校违反招生政策的承诺,家长一定不要听信。市教育局将从严把关,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坚决不予注册学籍。”刘红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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