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教育网 作者:中考网整合 2015-12-16 16:29:57
锦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生
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锦教办〔2015〕7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招考办,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局直各初中: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和《锦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局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锦教办〔2013〕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业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既是初中学段学生学业的水平考试,又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选拔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命题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课程计划,推进素质教育;要有利于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有利于义务教育新课程的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有利于高中教育同初中教育的衔接,在连续性基础上有效提升教学水平;要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要有利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要有利于平时的教学,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同时要兼顾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学生的需要,要有适当的难度和必要的区分度。
三、命题依据和原则
1.命题依据
考试命题坚持以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并依据各学科的《考试说明》进行命题。
2.命题原则
(1)全面性原则。对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学业考试不仅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发展的诸方面,还要关注学生素质的发展过程。
(2)导向性原则。注重高中教育同初中教育的衔接,考查学生继续学习的潜能。
(3)科学性原则。注重难易适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试题易、中、难的比例分别占7:2:1;选择题分数不超过学科试题总分的20%(英语学科不超过40%,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学科不超过50%),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不少于学科总分的20%,思想品德学科增加民族团结教育知识考查内容,占思想品德学科总分的5%。各科命题要符合初中教学实际,以学生为本,夯实基础,难易适中,适当控制题量,不出偏、繁、怪和似是而非的题。试卷结构合理,题型分配科学,多种题型兼顾,梯度适宜。各学科命题考试的基本要求详见各学科的《考试说明》。
四、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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