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中考网整理 2015-12-22 15:38:12
初二上学期,我开始觉得自己上课“吃不饱”,怎么办?自己“开小灶”。当时广播里介绍台湾的一个英语教学节目Let’sTalk in English,心里就痒痒的,也没管学校只教到一般过去时的规则变化,就“初生牛犊不怕虎”,买了书和磁带,跟着学了起来。刚开始很吃劲,生词多,语法没见过,经常莫明其妙。好在广播里老师教得耐心,我学得专心,渐渐地“拦路虎”少了。到了后两册,则几乎没有什么难点,跟复习一样了。
有了这次经验,我就一发而不可收,不知天高地厚地学起了FamilyAlbum USA。刚开始每课恨不得能有几十个生词,正常语速、美国口语不太习惯,有时根本不知所云,别提多郁闷了。但我没有放弃。单词多,就一个一个查。一本《新英汉字典》,没多久边就被我摸黑了。语速快,就“抓大放小”。很快,我就学进去了,直到不能自拔。
就这样,学习的劲头越来越大。但我没有急躁冒进,而是反省自己:自学没有老师指点,会不会学得太“油”了?于是想要找本扎实的教材帮自己夯实基础。恰巧这时中央台要播“零起点”的《许国璋电视英语》。我没觉得从头再学一遍字母、发音是浪费时间,儿时学书法的经历告诉我,基础越扎实,日后才能学得越快。整整一年,从ABC到鲁滨逊的故事,书上留下了我详细的笔记,课后习题的答案也密密麻麻地写在了留白处,到现在都是我轻易不示人的珍藏。
每件事好像冥冥中都有安排。学鲁滨逊“伐木造船”时,我并没想到五年后大学的泛读课上会要求我们读这本书,而初三暑假我就已经一个字一个字地把这本书啃了一遍。学《看听学》时,也完全没想到日后会与作者的另一本力作NewConcept English打交道,甚至爱不释手。
“牛抗”(New Con的昵称)课课都堪称经典,每册都有自己的风格,字里行间透着英国人与生俱来的幽默和高贵。这套教材影响之大,有很多趣闻可资佐证。随便拉一个外校毕业生,让他说出一到三册第一课的标题相信都不是难事:从Excuseme到APrivate Conversation到A Puma at Large,每课都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大学写作课,一次题目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同学中只要学过《新概念》的很难找到不用Such ishuman nature that …的;翻译课,老师问“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怎么翻,很多人想都不想、张口就来:one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
这里要提到许多外国语学校的一个早已不是秘密的法宝:背课文。初中三年,从3L到NCE前两册一共360课,我们背了整整三年。古代私塾先生要求童子诵读先贤哲言,否则就不能掌握祖宗文字;学外语其实也一样。如果说我现在有什么后悔的话,就是觉得当时背的东西不够多。
学完了3L最后一课,快乐、充实的初中生活就要结束。暑假做了遍当年的高考(精品课)英语题,用了一半的时间,居然也能得131分。虽然知道标准化命题不能反映客观水平,做题在行并不表明英文水平高,但——凡人如我——心里还是挺得意。
Into Gear
进入状态
上高中后渐感升学压力,于是多埋首于数理化的题海,少有心在英语世界里流连。但人生有时就是这样,用功时没人在意,倒是在你不期待时,荣光自己找上门来。初中播下的种子,高二时终有收获。那年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一不小心”得了个特等奖,到北京白玩了一趟。
一年后参加中澳国际英语能力竞赛,再获高中组特等奖。澳方主办者邀请获奖的前几名去悉尼领奖,是我第一次出国。但澳洲牛肉我实在吃不惯,那里的空气也实在太爽利。悉尼城区让我想起了上海,高楼中有老屋夹杂。那里的海水很蓝、沙滩很美,人也颇热情。歌剧院很漂亮,绿地很养眼,但最难忘的还是悉尼近郊一个叫“卧龙岗”的农场。
在那里,我第一次放马山间,为此还买了保险;第一次看牧人剪羊毛,剪下的毛除了两个耳朵洞仍是完整的一块;第一次看牛绕圈耕地;第一次亲身喂猪,并在第二天清晨看她“分娩”;第一次见到鸸鹋,却搞不清它和鸵鸟的分别;第一次日落时分躲在灌木后面,想一睹袋鼠的“芳容”而未遂;第一次到半夜仍未睡,在草原上支起篝火,趁着当地Billytea的劲儿和人聊天;第一次早上不用人叫,五点就起床,和人在斜坡上玩飞去来器,差点砸坏人家的屋顶——不管怎样,那是个美丽的夜晚,美丽到清晨我们怎么都舍不得走。
高中课文(SeniorEnglish for China)很无聊,英语课便大多用来做数学题,倒符合效率最大化的理论。一晃终于到了要保送的时候,我却不知道自己以后想做什么。出于对上海的偏见,拒绝了复旦。从小在南大操场边玩大,觉得那儿适合玩耍而非学问,也没考虑。
思来想去,只有两个选择:北外英语系,北大东语系。不愿再把英语当专业,觉得自学就够了,学点别的多好:于是向往北大,那里的湖光塔影。但老师不这么看:与其做大池塘里的小鱼,干嘛不做小池塘里的大鱼?信然。
这里有件事要插叙。高一时,学校组织了英语兴趣小组,每周六上午活动。一次,董正璟校长——也是英语特级教师——给我们讲小说:十多页纸的故事,写一个南非黑人小孩的遭遇。文章很感人,读了几遍后,我萌生了把它翻成中文的想法。
整整一个周日,晚上九点前终于成稿,第二周上课交给了校长。一周后,董校长把译稿还给我,上面做了些改动,还有些鼓励的话,而且说可以帮我联系发表。
我终究没有胆量把自己的处女作付诸文字。但这件事一定给校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毕业前一个晚上亲自打来电话,说手头有几本小书问我有没有兴趣翻。我欣喜若狂,自负的少年谁不想把自己的劳动成果变成铅字,何况还能署名。董校长很高兴,答应借我字典并为我校稿。
从六月中到八月初,我挥汗如雨,晨昏不息。那些书原是一套里面的几本,出自牛津、剑桥学者的笔下,智慧、文字相映成辉:有讲宇宙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有讲全球升温的前景;有回顾男性地位的今昔;有探讨未来人口的数量和结构;还有探讨基因技术可能给世界带来的影响。
翻译这些书,对我既是语言、知识上的考验,也是意志的磨练——多少次,截稿日期的临近让我寝食难安。一年后摸着崭新的书页,我心中的喜悦实在难以用文字传达。我要感谢董校长的提携,也要感谢江苏人民出版社的信任,自此开始了一段愉快的合作经历。谁又知道,毕业后我选择翻译为职业,和这次际遇没有关系呢?——不过这是后话了。
大二时,我译了第二本书,耶鲁一位学者写证券市场的高智商犯罪,共二十万字。书的内容很专,原是学语言的人不甚了了的。但我碰巧对经济学感兴趣,大学里听了些课,再加上临时恶补、多方请教,终于做到没有“露怯”。
毕业前译了第三本书,是从心理学、社会学角度讲战争和战场上的人,三十六万字,正在排校。这些经历告诉我,学外语不仅是掌握一门语言,还可以给你相对广博的视角和较短时间内迅速了解未知领域的能力。外语是走向世界的窗户。我还意识到,一名好的翻译,背景知识和文字功底同样重要;中文水平和英文程度同样重要。
大三、大四我的专业是口译,课上课下做了不少练习。我很幸运,有很好的老师带我入门。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意识到和口译相比,笔译功底至少同样重要;和同传相比,交传的底子至少同等重要。工作后,我终日沉浸在翻译中,更深深体会到了:不是说学了十年英语,翻译就一定行,称职都未必。由此而生一种谦卑感,日日催我反省,摆正自己的心态和位置。
ALess Travelled Road
少有人走过的路
中学六年尤其高中三年,我都把英语当作一门我可以考高分、可以给我信心的科目,而没有意识到英语作为语言本身的魅力;所谓兴趣,不免带上了功利色彩。这种局面直到我把英语作为自己唯一的兴趣所在和着力点——也就是到了北外英语系——才得到改变。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