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郸城县教育体育局 作者:中考网整合 2016-01-14 17:32:55
2016年河南周口中考体育考试通知
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当年报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项目及计分方法
1.考试项目:肺活量;一分钟跳绳;篮球、足球运球(任选一项);坐位体前屈;耐力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五项内容。
2.计分方法:肺活量、坐位体前屈、耐力跑项目评分标准按照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标准执行;一分钟跳绳和篮球、足球运球项目用2007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标准执行。各项分值定为:肺活量10分;耐力跑20分;一分钟跳绳20分;篮球、足球运球10分(规则见附件);坐位体前屈10分;共70分。
三、考试时间
4月1日----5月15日
四、严格体育考试工作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2016年我市中招体育考试工作仍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初中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以满分70分计入中招成绩总分。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周口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县(市、区)教体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2.为保证中招体育考试的公正、准确,根据豫政办〔2013〕58号文件的要求,中招体育考试考场,必须全部使用智能化测试仪器。考前做好测试仪器软硬件的升级、添置、检修、调试工作,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加强对考务人员选拔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要选拔抽调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人员担任考务工作。
4.加强安全教育,科学指导学生锻炼。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考前体检工作,发现患有严重疾病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劝其免试。考试期间各考点要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及急救药品、器械,制定安全处置预案,防止中招体育考试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5.要加强对体育考点尤其是农村地区考点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人为因素的干扰;严格按照《周口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细则》要求执行,考场应设置在具有300米×4道或以上规格的田径场上进行,实行考点(场)现场录像,考生考试原始数据按时统一上报,考试结束后现场合成分值,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6.考试期间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赴各地对各个考区(点)进行巡查和抽查。
五、对体育考试特殊考生的处理
1、免试生:因肢体残疾或患有严重内脏器官疾病丧失运动能力,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其体育成绩按当年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的平均分计算。免试学生应在当地体育考试一周前,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学校证明材料,经当地教体局初审后报周口市中招体育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2、缓试生:因病(伤)和女学生月经期,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在考试当天测试前,由考生所在学校的带队教师,持考生本人或家长的书面申请和学校证明,向本考场总务长申请办理缓试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缓试。缓试学生统一由当地考务办公室在一周后安排时间进行考试,最迟不得超过十天。缓试生的体育考试按正式考试的各项规定执行。
3、学生在考试中因伤(病)等突发事件而中止体育考试,已考项目成绩无效,同缓试生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重新考试。如因伤(病)不能再参加体育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已考完的项目统计记分。
4、学生无故缺席考试,该项成绩按0分计。
六、收费标准
中招体育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照豫教财字[1998]9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每生10元。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报我局体卫艺科和基础教育科备案,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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