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小编 2016-03-06 22:21:57
七、体检
考生的身高、视力等相关数据以该生初三年的健康检查为依据,初三年未进行健康检查的考生,应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
除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依照有关规定批准的专业外,各招生专业均不得自定招生的男女比例和各种健康标准。
八、监督检查
(一)规范招生行为
招生中不得用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派人或通过电话、信件等对学生和家长的志愿选择进行干预;不得向应届生所在学校索取考生及家长的有关信息;不得擅自承诺减免入学收费等办法吸引考生;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严格执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未经市招办统一审核不得擅自招生,尤其要强化对中职学生的招生管理,杜绝同一学生重复收到多所学校录取通知书的现象。凡违反《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本方案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立即纠正,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各级文明学校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校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严格执行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强法制观念,净化招生环境,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考场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杜绝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对违反招生纪律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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