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中考小编 2016-04-11 21:50:50
据悉,清远今年中考6月20日开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日至3日(初定),6月29日公布考生中考成绩和各分数段考生数,6月30日接受考生成绩查询,7月1日至3日考生填报志愿,7月5日公布各批次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纪律学校自行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办理学籍
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出,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但必须在规定的录取时间截止前,在市中招录取平台上完成新生的录取工作。因特殊情况,本地区普通高中学校需采取“电脑派位”的投档方式进行录取的,必须将本地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的投档及录取原则提前向社会公示,于考试前报市招考办备案。
民办学校在开展招生宣传时,要严格执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报主管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定。如因特殊情况需改变招生计划的,必须及时上报主管教育局核准。
市和县(市、区)教育局均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原则上只能招收参加当年中考、并经市招考办统一投档的学生。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市教育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对未经市招考办统一投档、学校自行招收的学生,市教育局将不予办理学籍备案和发放毕业证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自行承担。
志愿初定7月1日至3日填报
《办法》指出,2016年清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按批次录取。
各县(市、区)招考办、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指导考生登录“清远市中招服务平台”填报自己的志愿。若发现有学校或老师故意隐瞒招生学校信息,误导考生填报志愿,甚至强迫考生填报某指定学校志愿,侵犯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一经查实,市教育局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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