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考网整合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16-04-15 15:36:30
5.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1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缴纳城镇职工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㈡符合报名条件(二)、(三)的外来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截止前户籍已迁入的,提供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
2.报名截止前户籍未迁入的,参照前述外来人员必须提供材料的内容准备材料
㈢属于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除提供上述对应有关材料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或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同等学力人员提供)。
㈣符合报名条件(五)、(六)的外来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外来人员在桂林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资格审查表。
2.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本人与父母(或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关系证明文件(医学出生证明);
3.父母其中一方的(或法定监护人)属持有广西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人员的,须出具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属现役军人的,须出具现役军人证明;属军转安置的,须出具军官转业证及工作安置证明;属工作调动的,须出具工作调动文件。
以上材料上送市招生考试院审核时,均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完成后,退回考生提交的原件,复印件留存备查。
学校上送审核材料时,应当登记造册,考生材料应该与上送的登记表排序相符。
三、办理中考加分的材料整理
(一)少数民族加分:应该提交户口本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三侨生、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应该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
注:台湾省籍考生指户籍在大陆、原籍是台湾省的考生,需要政府有关台湾事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三)农村计生加分:
1.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交计生子女登记表、户口本(如一家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交医学证明)、考生的独生子女证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2.无儿双女户,需提交计生子女登记表、户口本(如一家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交医学证明)、母亲或父亲医学节育证明(结扎证、绝育证)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上送的考生材料审核完毕,原件退回学校,复印件留存备查。
农村计生加分一定要把握农村的户籍属性,一般在户口本上会注明父母的职业定性,如“农业户”、“菜农”、“粮农”等,非注明者,不予受理加分事项。
各校在上送加分材料时,应当造册登记,顺序为:少数民族加分,然后是三侨生、台籍考生、烈士子女、农村计生加分。考生的上送材料应与登记名册排序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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